建安建工公字〔2025〕24号许昌市建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许昌市建安区清潩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一期)公开招标公告

建安建工公字〔2025〕24号许昌市建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许昌市建安区清潩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一期)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5-09-18

招标详情

许昌市建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联系人6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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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8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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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09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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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清潩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一期)

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市**区清潩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一期)已由**市****点击查看委员会(**发改审批[2023]7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项目名称:**市**区清潩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一期)。

3、招标单位:****点击查看

4、工程概况:项目位于**市**区,对张潘镇、苏桥镇污水进行治理,共涉及8个行政村,11个自然村,铺设污水管网12.6公里,检查井5034座,道路破除及修复面积约78000平方米。

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补充文件(如有)及答疑纪要(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7、招标控制价:****点击查看4338.92元。

8、计划工期:12个月。

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的规范和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信用**”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点击查看.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等。(招标人、代****点击查看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点击查看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1、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1.1 投标人持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 **市)》—“投标人”进行免费CA注册或扫码注册。(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注册手册》)

1.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2、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投标人”—“**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点击查看.cn/tpbidder)自行下载。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施工图纸的获取: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投标人”—“**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点击查看.cn/tpbidder)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0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线上):**市**区新元大道**大厦4楼开标二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入《**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从“网上开标大厅”进入“**市公共**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在“今日开标项目”中选择投标项目,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签章等。

3、投标人未按规定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7.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间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7.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7.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九、联系方式9.1和9.2。受理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九、联系方式9.3。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9.1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大厦3楼

项目负责人:杨会芳

电 话:138****点击查看0890

9.2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镜水路

项目负责人:万亚楠

电 话:156****点击查看3151

9.3 监督部门:****点击查看

联 系 人:张伟

联系电话:158****点击查看8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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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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