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对大连金玛硼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对大连金玛硼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于 202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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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对****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公告日期:2026-07-16

****点击查看拟对****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债权进行公开处置,本次拟处置债权情况如下:

债权基本情况:截至2026年3月9日,债权本金198,700,000.00元,利息103,784,657.20元,其他权益55,516,575.86元(其中代垫费用1,578,102.00 ,收购基准日后产生利息与罚息35,051,853.83元,复利18,886,620.03元),债权合计358,001,233.06元。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保证。

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67441W,法定代表人:吴国义,成立日期:2005年09月20日,注册资本:72,315.15万人民币,注册地址:****点击查看花园口经济区,主要经营范围:碳化硼新材料研发、生产与销售,硼产品、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危险品除外)研发与销售,防弹背心、插板、防护用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登记状态:存续。

担保情况: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

抵押物为:

1.抵押人金玛****点击查看公司名下分别位于**省**石湖沟乡甬子沟村3组、大西岔镇杨林村4组、硼海镇小汤石村2组和宽甸镇铁南街道7街坊的国有出让采矿用地、工业用地,宗地面积合计****点击查看811.8㎡;

2.抵押人金玛****点击查看公司名下分别位于**省**鹤大路、硼海镇小汤石村四组、大西岔镇杨林村五组的车间、仓库等房产,建筑面积合计46893.86㎡;

3.金玛****点击查看公司名下分别位于**省**杨木杆矿和栾家沟矿的采矿权。

质押物为****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单位保证金账户内存款,质押账户自始未收到质押存款,质押存款金额为0。

保证人**金玛****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王延和、白瑛、王洪涛、王彦顺,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金玛****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340363,法定代表人:张作江,成立日期:2004年09月30日,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辽****点击查看开发区,主要经营范围:陶瓷制品的生产、销售。登记状态:存续。

****点击查看集团有****点击查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41394H,法定代表人:王延和,成立日期:2002年06月13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辽****点击查看开发区,主要经营范围:五金交电、化工商品(易燃易爆危险品除外)、机电产品、建筑材料、服装、百货、食品、副食品、家具、土畜产品、音像制品、水产品、粮油、烟、酒、饰品销售;餐饮,娱乐,商务咨询,商品展示,房屋、摊位出租;熟食品加工(涉及行政许可证的,须批准后方可开业经营)。登记状态:存续。

王延和,已殁。

白瑛,1962年生,住址辽****点击查看开发区;

王洪涛,1984年生,住址辽****点击查看开发区;

王彦顺,1959年生,住址辽****点击查看开发区。

诉讼情况:该户债权已诉讼,已向法院申请执行。

处置方式:单户债权处置,通过债权拍卖、要约邀请竞价、交易所挂牌等方式对外公开转让或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处置。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点击查看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参与不良债权转****点击查看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属于原自然人债务人、担保人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属于原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点击查看公司,担保****点击查看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不属于专为向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转让而收购债权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存在竞买意向的交易对象应保证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资金来源均属合法经营所得,不涉及各类洗钱、毒品、黑社会、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也不来源于不符合受让本次处置项目交易对象的各主体,还应对自身竞买资格、身份及资金来源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配合进行相关背景调查。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其他双方协商的付款方式

上述债权在本公告有效期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姜经理、曹经理

联系电话:0411-****点击查看8009

通讯地址:****点击查看广场1号

邮政编码:11601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联系人:单女士、房女士

联系电话:0411-****点击查看9973

****点击查看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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