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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主体:
根据《****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函〔2025〕5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遴选及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服务主体总体要求。
围绕我区主导及特色产业(玉米、小杂粮、水稻、蔬菜马铃薯、沙地红薯等),在全区范围内选择具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能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点击查看**社、家庭农场等服务组织,开展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根据时间节点,原则上只补贴机收、打捆和秋季深翻(80公分)半环节托管服务。
二、服务主体具备条件
1.应有一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经验,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最少达两年以上,具备专业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和相应的管理人员;
2.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及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多环节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机械上必须配备智能监测设备;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4.能够接受农****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的监管。
5.服务组织机构健全,制度规范,财务账目完善;
6.经营主体及法人没有不良信息;
7.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完成主体注册。
三、服务主体所需资料
提供**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申报表(实施方案见附件)、营业执照、农机具照片、购买农机具发票、驾驶证、行驶证、企业和法人征信、录入**社名录系统、家庭农场一码通等佐证资料,到区农经站申报备案。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28日
五、报名地点:****点击查看政府大楼西四楼411室
联系人:王宏磊 联系电话:134****点击查看4563
监督电话:0912-****点击查看004
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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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