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如皋市庆余路、海阳路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新]如皋市庆余路、海阳路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发布于 2025-09-18

招标详情

如皋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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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40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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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市庆余路、**路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点击查看001001 标段名称 **市庆余路、**路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市庆余路、**路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庆余路、**路片区排水****点击查看市政府办〔2025〕14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市庆余路、**路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

2.1.2建设规模:**市庆余路、**路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包含三个路段:

路段一:庆余路(**路~通龚河)改造工程,拟于庆余路(**北路~通龚河)段**D1000雨水管道及D800污水管道,各约300米,向西接入**北路**雨水通道。雨污分流方面,在庆余路两侧人行道改造D300污水管长约400米,收集商铺污水及雨污混接污水。地面雨水自流到路面进雨水管网的耳井。现有饭店每间设一个隔油池,其余商铺两间合用一个隔油池。

路段二:**路(庆余路~区间路)、区间路(**路~如泰**)**雨水通道工程。该路段新增D1000~1200排水通道长约450米,管道位于**北路西侧5m非机动车道下,向西转至区间路,出水口位于如泰**。对原有D900合流管进行分流改造,污水管道设置于**北路西侧非机动车道下,管径D600,长约260米,由南向北接入庆余路污水管网。

路段三:普庆路(庆余路~如泰**)改造工程。该段普庆路长度约360m,现状无雨水主管道,仅设置D300雨水口连接管,依靠两侧小区主管网进行排水。****点击查看车行道下**D800雨水管道长约335米,排入如泰**现状出水口(北门大桥建设时已预留D800出水口)。对积水严重的海北新村二区219#楼栋前侧现状明沟**雨水管网接入普庆路。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1870.11万元(含暂列金60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市庆余路、**路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5)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根据****点击查看建设厅发布的《****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26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前款3.4.1中“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2025年9月29日,则“近2年”是指从2023年9月30日以来的2年内,以此类推。前款3.4.2~3.4.3中所称“近1年”、“近3个月”的定义与上同。

3.4.5 根据《****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6按照《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7根据****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4.8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全省统一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对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原**公共**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于2025年5月24日停止使用,请各投标单位按照要求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登记、完善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

3.4.9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9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市**北路799号时代大厦

联系人:张**

电话:0513-****点击查看5395

招 标 人:****点击查看管理中心

地 址:**市**路408号

联 系 人:郭兵兵

电 话:0513-****点击查看6801

2025年9月18日

附件(3)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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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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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纸.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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