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特别提示:****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计划,****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范畴,不适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踏勘需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1 | 网络存储设备 | 存储 | 联想 | 联想(Lenovo)DE4000H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1.品牌:国际知名品牌,中国制造,在中国必****点击查看工厂。2.*控制器:冗余双控制器架构,控制器为双活工作模式,可支持FC、iSCSI、SAS协议3.数据缓存:16GB/32G/64GB(不含任何性能加速模块或NAS缓存、FlashCache、PAM卡,SSDCache等),本采购配置要求≥32GB 4.*磁盘:双控最大可扩充磁盘数≥192, 支持SAS、NL-SAS、SSD盘,支持不同容量、不同类型的磁盘混合安装,本次配置大于等于12TB的硬盘≥16块和于等于4tb硬盘 ≥4块(总计大于≥20块)。要求企业级硬盘SATA,接口速率 6Gb/s、7200 转 / 分、平均无故障时间120万小时。5.RAID种类: 支持多种工业标准RAID存储方式混用,包括单盘失效、双盘失效保护技术,包括RAID0/1/10/5/6/及动态磁盘池(RAID⒉0)技术。支持RAID组动态扩展,在线升级等。要求存储设备支持全局动态热备技术。在配置RAID2.0时,磁盘热备功能通过磁盘剩余空间实现。满足多块盘(大于3块盘)非同时故障时,数据依然安全可用。无需占用单独热备盘。6.二级缓存技术:支持SSD盘的智能二级缓存加速技术,可以将SAS、NL-SAS上的热点数据自动缓存至SDD盘,实现热点数据的加速。7.*前端服务器接口:最大支持12个10Gbps 以太网口或8个25Gbps以太网口或12个16Gbps FC接口或8个 32Gbps FC接口或8个12Gb SAS端口,本次配置4个10GB 以太网端口 、2个16Gbps FC接口、8.后端磁盘接口:双控≥4 个12Gbps MiniSAS端口 9.存储快照与克隆复制:提供存储快照与克隆复制功能,支持针对主流应用(如:Oracle、SQL、Exchange、SAP等)和虚拟化环境:VMware(Citrix、Hyper-V等) 10.*精简配置:提供精简配置功能,提高存储利用率11.设备兼容性:支持业界主流平台(Windows server、VMware、SuSE及Redhat等主流操作系统),兼容操作系统Cluster以及多路径管理功能,兼容NBU/NetWorker/CV/TSM/DP等备份管理软件,兼容Oracle/Informix/Sybase/SQL Server/DB2等数据库,支持主流应用软件、中间件、安全、邮件、OA、第三方工具等软件;支持具备通过SNMP协议由网管系统对阵列告警进行统一采集处理的能力12.数据复制:支持同步复制、异步复制功能 13.功能要求:支持动态容量,免费提供多路径管理功能;14.基本技术性能要求:最大逻辑卷数量≥512,支持磁盘分区/最大分区数≥512,支持动态改变RAID方式,支持动态容量扩容,支持动态卷扩容,支持动态改变块,CACHE读/写速度(GB/s)≥8GB/s,支持写CACHE镜像,系统总线最大带宽(GB/s)≥12GB/s15.可管理性:配置中文图形化存储管理软件。对磁盘阵列的各项指标进行管理、调整和监测。实配中文图形化管理软件,可实现存储、服务器、网络在同一管理软件中统一管理16.可用性:配置冗余电源、冗余风扇、冗余控制器;必须支持在线可热插拔更换;保证系统内无任何单点错误的隐患。17.货物由生产厂商直接发货到指定收货处,到货后可在官方报修网站查询设备配置及报修内容。18.售后服务及保修:需提供原厂3年7*24保修服务,需提供原厂商服务承诺函件及合法来源渠道证明。 |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