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智能化系统建设及信息系统工程澄清说明

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智能化系统建设及信息系统工程澄清说明

发布于 2025-03-28

招标详情

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人联系人5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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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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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12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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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迁建项目智能化系统建设及信息系统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市**区医疗共同体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3月28日 17:47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26日 更正日期 2025年03月2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倩、丁文丽、李珊珊
项目联系电话 0871-****点击查看1712
采购单位 **市**区医疗共同体
采购单位地址 **市**区**路3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7-****点击查看564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省**市**区滇缅大道**时代B座28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点击查看1712
附件:
附件1 澄清说明甲方已盖章.pdf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迁建项目智能化系统建设及信息系统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5-03-26 00:0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更正事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更正日期:2025-03-28 00: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本次针对采购文件中《第一章采购公告》第3.5款中关于联合体的描述进行补充说明:采购公告第3.5款中“……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指联合体各方应按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并非指联合体各方都需要满足采购公告第3.1款和第3.2款的要求。本澄清说明未对采购文件做出任何实质性修改,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开标时间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市**区医疗共同体

地址:**市**区**路31号

联系方式:0877-****点击查看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滇缅大道**时代B座2808

联系方式:0871-****点击查看17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倩、丁文丽、李珊珊

电 话:0871-****点击查看1712



附件(1)
澄清说明甲方已盖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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