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艺术职业学院心理健康关爱中心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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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0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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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2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6月12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2.1采购内容:****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建设项目相关货物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售后等相关服务和配套的装修工程
2.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交货并完**装调试、装修
2.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2.4质保期:两年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点击查看-1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建设项目相关货物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售后等相关服务和配套的装修工程 ****点击查看 **省**市高新区秀园路2号****点击查看科技园D1号楼2单元201室-104 2,258,821.10 评审总得分:97.6分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建设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陶丹(采购人代表)、邱守祺、杨霞、**、王向梅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32,0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因系统原因,中标情况单价无法修改格式,实际数量及单价详见附件信息。 2.提出质疑方式: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3.开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一楼第一开标厅 4.评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三楼第四评标室 5.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机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0376-****点击查看188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羊山新区经北一路与工业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点击查看72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郑****点击查看开发区碧荷路7****点击查看中心B座13A02
联系人:濮礼东
联系方式:175****点击查看69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濮礼东
联系方式:175****点击查看6959
附件(5)
评分表及评标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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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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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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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品牌价格明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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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文件及证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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