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智能健康体检系统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五河县智能健康体检系统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8-15
安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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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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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县智能健康体检系统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花峰路与仙霞路**3号楼智能软件产业园一期401室

中标金额:89.839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89.839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8.8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智能健康体检系统

品牌:壹医云

规格型号:健康体检全流程管理系统V1.0

数量:9套

单价:4万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储慧琴(组长)、钱咏梅、朱钰铧、许全能、戴宝(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代理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贰万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要求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点击查看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淮河路西段

联系方式:177****点击查看8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城南润都壹品城16栋1单元201

联系方式:136****点击查看4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宝(采购人)、仲召辉(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177****点击查看8062(采购人)、136****点击查看4777(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附件(1)
附件_530828690_3366401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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