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函,格式参考附件)。” 变更为“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函,格式参考附件)。 二、第二章 承包人须知(一)承包人须知前附表 “第16项 注意事项 2、供应商除配备1名项目经理外,还须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质量员1名,响应文件中须载明上述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不配套按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处理(需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无需提供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后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遵守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若人员配备结构、人数和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按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处理。” 变更为:“2、供应商除配备1名项目经理外,还须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质量员1名,响应文件中须载明上述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不配套按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处理(需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无需提供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后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遵守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若人员配备结构、人数和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按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处理。” 三、第五章 评分标准-技术标-供应商业绩中“供应商在近 5 年(2020 年1 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承担 1 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得 15 分,满分 30 分。” 变更为:“供应商在近 5 年(2020 年1 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承担 1 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得 15 分,满分 30 分。 四、原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望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本变更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查看 地址:**县大化坪镇街道 联系电话:0564-****
点击查看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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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 2025 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