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洗烘一体机、烘鞋器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自动洗烘一体机、烘鞋器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自动洗烘一体机、烘鞋器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2025-03-24】

自动洗烘一体机、烘鞋器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我部拟对自动洗烘一体机、烘鞋器采购项目按照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采购,现将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项目名称:自动洗烘一体机、烘鞋器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1.项目数量:自动洗烘一体机936台;烘鞋器7028台
2.项目预算:291万元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全部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4.交货地点:**、**、**、**、**、**、**、**等地
5.质保期:根据合同约定期限,确定质保期
三、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自动洗烘一体机、烘鞋器技术参数》
四、公示时间:2025年3月25日至4月1日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点击查看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点击查看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点击查看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财务****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书面声明);
(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中外合资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中外合资企业书面声明》及《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资格声明函)。
4.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
5.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资格声明函)。
6.投标人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网站(https://www.****点击查看.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或“供应商暂停资格列表”记录名单。****点击查看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军队采购网”网站(https://www.****点击查看.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以上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点击查看.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点击查看.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http://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点击查看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点击查看.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http://www.****点击查看.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六、意见反馈方式:
如对被项目采购方式、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要求、商务要求、预算金额等有意见或建议,请将相关资料逐页加盖公章于公示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我部,逾期不予接受。
(一)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1套: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详见附件2).
(二)提交方式:
1.在公示期内,将上述材料扫描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连同Word电子文档一起,压缩到一个压缩包内,发电子邮件至:****点击查看@163.com。压缩包的文件名为“公司简称-需求公示意见建议”。
邮件主题:与文件名称一致。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通过军队采购网明确的其它方式反馈。
七、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实名提出意见建议,其意见建议应当有具体的意见建议事项、理由和修改意见,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匿名意见建议不受理。
2.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收到的意见建议,我部不作书面回复。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部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方式:180****点击查看9367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采购机构:**某单位
2025年3月24日
用户完整信息
附件(2)
附件1 (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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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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