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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省
采购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本项目共3包,预算合计330万元。其中第1包为办公用品定点供应商遴选,预算总计136万元;第2包为劳保用品定点供应商遴选,预算总计160万元;第3包为塑料制品定点供应商遴选,预算总计34万元。
包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及商务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预算总价 (万元) | 预算总价 (万元) | 备注 |
1包 | 办公用品定点供应商遴选 | / | 详见附件 | 年 | 2 | 68 | 136 | |
2包 | 劳保用品定点供应商遴选 | / | 详见附件 | 年 | 2 | 80 | 160 | |
3包 | 塑料制品定点供应商遴选 | / | 详见附件 | 年 | 2 | 17 | 34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1包136万元,2包160万元,3包34万元,共计330万元;
3.最高限价:1包136万元,2包160万元,3包34万元;
4.供应商成交情况:本项目每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成交供应商最终报价执行。兼投不兼中,如某供应商同时被推荐为多包预成交人,该供应商在现场宣布结果时自行选择其中一包,其余包按照评审排序选取其他供应商作为预成交人,重新宣布结果。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点击查看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点击查看.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
(一)申领时间:2025年9月22日至9月26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二)申领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点击查看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点击查看@qq.com。
(五)谈判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5年10月9日9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10月9日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一)谈判时间:2025年10月9日9时3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不涉及。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5年9月30日8:00。
(二)踏勘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三)联系人:陶助理。
(四)联系电话:133****点击查看8868。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不涉及。
联 系 人:李助理,王助理(提供2个联系人)
办公电话:150****点击查看8479,159****点击查看2257
移动电话:150****点击查看8479,159****点击查看2257
传 真:/
地 址:**省**市**区
项目监督人:任助理
办公电话:0411-****点击查看1457
移动电话:157****点击查看5890
附件:****点击查看商务及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