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该项目补充要求及提醒:
1.投标人报价应以食材的品质为优先考虑,食材品质应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第四条“验收标准”中各标段规定的食材要求。中标人出现未能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货不对板、食材质量未达要求,如腐烂、异味、包装破损等不符合验收标准与验收要求的,中标人应在问题发生2小时内无条件对该批次的全部货品进行更换,不得影响食堂正常供餐。累计出现 2 次质量问题的,振华重装将按该批次货款 20%作为违约金,在当月供货款中直接扣除。累计出现3 次质量问题的,按当月货款 2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在当月供货款中直接扣除, 同时供应商作清退处理。
2.投标人已报价食材,中标后应根据采购订单如数供应,不得无故断供。中标人首次出现报价清单内食材无故不供应的,振华重装将提醒中标人按合同约定供货,固定食材累计出现2次无故不供应的,振华重装将约谈供应商并记录。固定食材累计出现3 次无故不供应的,供应商作清退处理。
3.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振华重装直接终止合同,供应商作清退处理。
4. 投标人应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不低于5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