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阳江市安鑫房地产公司预重整案选聘审计机构

公告阳江市安鑫房地产公司预重整案选聘审计机构

发布于 2025-09-09

招标详情

阳江市安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0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55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0条

立即监控

正文内容
附件 申请加入破产重整交流群,小编 微信:miya454

****点击查看法院于2025年4月22日作出(2025)粤17预重1号《决定书》决定对****点击查看(以下简称“安鑫公司”)进行预重整,并****点击查看事务所、**市****点击查看公司联合担任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点击查看公司预重整程序。

因预重整工作及后续破产程序需要,****点击查看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临时管理人拟通过公开选聘方式选****点击查看公司进行破产专项审计,特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鑫公司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安鑫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16日,登记机关****点击查看管理局**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565708,法定代表人汤进荣,企****点击查看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点击查看花园D5-13,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销售建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账册资料接管情况

目前,临时管****点击查看公司的如下账册资料扫描件(纸质原件由有关单位存档),没有电子套账,也无法对接上财务人员。不排除后续还会接管到其他资料。

附件 附件

二、审计范围及要求

****点击查看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专项审计:

1.审计基准日:以临时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确认为准。

2.本次审计范围为债务人及其关联企业(若有)的资产负债的破产审计,以及可能存在的混同专项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并出具有关审计报告。审计机****点击查看公司的资产、负债等状况,对财产进行盘点,及时、准确调整账目、报表。

3.****点击查看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全面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的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2)供清算审计的现有财务材料是否为全部财务资料或仅为部分财务资料,并进行说明;

(3)分析注册资本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虚假出资、出资不全、抽逃出资等违法情形;

(4)披露债权、债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金额、账龄等;配合临时管理人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如在审计过程中有上述债权的合同、银行转账等财务凭证、确认对账单、欠条、收据、发票等文件的,应整理成独立文档;

(5)协助盘点、核查资产;

(6)为临时管理人清产核资、债权审查、债务清收提供专业协助:提供涉税事项咨询建议及管理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7)根据临时管理人的工作需要,就出具审计报告中的有关内容向临时管理人提供相关材料、凭证并进行说明;

(8)需披露破产企业的职工情况: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点击查看公司获得非正常收入的情况,对职工的职工债权予以审计;

(9****点击查看银行进行余额询证;

(10)****点击查看人民法院的要求参加债权人会议或听证会,对审计报告进行说明、解释;

(11****点击查看公司的关联方相关往来进行审计;

(12)临时管理人提出的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二)审计要求

1.审计机构应于收到临时管理人发出的选定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指派符合报名文件中所承诺的相关专业人员入场开展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和临时管理人的要求,审计机构应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除法院或临时管理人另有通知外,审计机构应于收到临时管理人发出的选定通知书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含3份纸质版和电子版)。

3.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全面、详尽并符合审计规范。

三、报名条件

1.报名机构需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有效会计审计资质,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2.****点击查看法院司法鉴定网(https://ssfw.****点击查看.cn/gdsfjd/web/search)专业机构名录内(专业类别:会计审计);

3.报名机构及拟委派参与本案的审计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需办理过破产案件审计工作业绩;

4.****点击查看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5.本项目只接受单独申报,不接受联合申报;

6.报名机构需承诺在20天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承诺杜绝挂靠行为,承诺可以同时投入2名以上专业会计人员(包括1名以上注册会计师,必须为审计机构正式工作人员且在报名资料中的团队名单中明确注明,且附执业证书等证明资料)全面配合管理人开展工作,根据管理人的要求配合完成债务核查、财产调查工作,承诺根据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说明。

7.报名机构提供的报****点击查看物价局文件《****点击查看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1]313号)之附件《****点击查看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标准表》计件收费类别第3类“清算审计标准”规定的标准,且不得超过人民币五万元。

8.若因本项目不符合审计条件,无法开展审计工作的,审计机构应出具财务审阅意见,服务费用按人民币2000元结算。

9.鉴于预重整案件的特殊性,报名机构应先行出具相关报告以及配合管理人完成各项工作,在进行本次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报名机构自行承担,服务费用在预重整期间不支付。

四、材料提交

报名机构应于报名期限届满前提交申报书(一式二份)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申报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参与意向书;

2.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

3.有效的会计审计相关资质证书;

4.报名机构简介,本项目主要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

5.相关业绩证明等材料;

6.本项目的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及报价方案;

7.报名****点击查看法院司法鉴定网(https://ssfw.****点击查看.cn/gdsfjd/web/search)专业机构名录内(专业类别:会计审计)的证明;

8.本机构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机构及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2)开展工作时坚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3)独立开展工作,除法院和临时管理人外,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4)保证出具的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符合审计规范要求;

(5)保证报告所提及****点击查看法院、临时管理人提供相应的基础证据(扫描件)予以佐证;

(6)保证在收到选定通知书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正式审计报告,不因任何情况延期,否则视为根本性违约,自愿承担与报价金额一致的违约金并不得主张任何费用,同意无条件解除合同;

(7)列席债权人会议或听证会,接受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的咨询,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

(8)对从临时管理人处获取的资料保密;

(9)承诺按照提交的人员安排名单安排工作人员进场,报名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挂靠行为,不实愿意接受处罚;

(10)本选聘公告内容和各报名机构提交的报名材料作为委托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11****点击查看公司已进入预重整程序,暂无法预支服务费用。参选机构参加本次选聘,即视为充分了解前述情况,承诺不以未收到相关费用为由拒绝开展工作或出具报告,接受无预付款。

五、选定方式

临时管理人将在满足公告全部要求的报名机构中选定报价最低的为选定机构,报价第二低的为备选机构。若最低报价的机构存在两家及以上,则综合评估效率、破产案件办理经验、报告出具时间等因素选定。在选定机构无法按公告要求完成审计工作的情况下,则解除选定机构的委托合同并重新委托备选机构开展审计工作。

如仅有一家机构报名的,则直接选定该机构为本项目审计机构。

六、服务费用及支付

1.报价费****点击查看物价局文件《****点击查看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1]313号)之附件《****点击查看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标准表》计件收费类别第3类“清算审计标准”规定的标准且不得超过人民币五万元。

2.报价为一次性包干费用(含税价),为开展审计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发票税费、银行询证等费用已包含在服务费用中,不再另行计算,由报名机构自行承担。

3.服务费用的支付:****点击查看公司主要资产为不动产,因此本案审计工作无预付款,在破产程序中作为破产费用,在破产案件分配时再同步分配。

4.因预重整或后续破产程序的进展,需对审计工作内容进行调整或补充,出具新的审计报告或补充意见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5.如审计机构未能按照承诺的团队名单安排工作人员进场开展工作,或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错漏的,或因审计资料不全而使得审计机构无法审计或无法全面审计的,临时管理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或相应调减费用。

七、报名期限及方式

1.本次公开选聘的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0日18时止,逾期报名的,不纳入评审范围。

2.报名机构应于上述报名期限内以密封形式(密封处加盖公章)向临时管理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一式二份(仅限顺丰快递方式邮寄,提交时间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

3.咨询方式:韦律师136****点击查看0960,黄律师136****点击查看2597。

4.邮寄地址及电话:**省**市**区惠沙堤一路**大厦9号堤上3楼(黄律师136****点击查看2597)。

八、特别说明

1.临时管理人将在报名材料提交截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入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入选的机构,临时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2.临时管理人、安鑫公司将就审计具体工作安排与入选机构进行沟通确定,如认为该审计机构报价过高,临时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就费用总额与中选机构进行洽谈,如双方无法就工作安排及费用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临时管理人有权决定聘用备选机构。

3.中选机构依据临时管理人的通知入场;如因案件原因,不再需要进行审计的,临时管理人有权不签订委托合同或者签订委托合同后解除合同,临时管理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4.临时管理人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本选聘公告的权利。

5.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所有。


****点击查看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九月五日

来源:****点击查看协会


附件 强烈推荐: 特殊资产管理高级研修班 个贷不良处置特训营:个贷不良处置的十八般武艺/合规催收/分散诉讼/调解全流程 附件

温馨提示:本文内容为转载的内容,信息准确性与完整性由原发布方负责。平台仅提供信息传播渠道,不对此类内容的真实性、专业性及适用性承担保证责任,仅供用户参考借鉴。
附件(3)
附件_536927655_340445696.png
下载预览
附件_536927655_340445697.png
下载预览
附件_536927655_340445698.png
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