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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执行**省新增修订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毕医保发〔2025〕4 号)文件要求,**市执行**省新增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共22项,包括新增肠内营养输注护理、免陪照护服务等2项;修订特级护理、I级护理等20项;同步停用急诊监护费、一般传染病护理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7项。以上内容实施时间自2025年7月1日执行(以入院时间计)。现予以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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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