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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新港港区新基湾作业区(一期工程)移动式模块化数字汽车衡采购项目
竞价采购文件
采购人:****点击查看
2026年8月
目录
4
第一章竞价公告
1.采购条件及采购方式
1.1采购条件
**港新港港区新基湾作业区(一期工程)移动式模块化数字汽车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点击查看批准,现对该项目采用竞价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潜在供应商进行报价。
1.2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1.3采购方式:竞价
1.4采购项目类型:货物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60吨移动式模块化数字电子汽车衡1套。
2.2本项目交货期为:成交人应在收到采购人书面供货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加工制作、运输安装、调试及验收
2.3本项目交货地点:**市**区**镇**大道旁****点击查看综合办公楼,具体以采购人指定送货地点为准。
2.4质量要求和主要性能标准如下:
1.秤台基础技术规格:
| 序号 | 名称内容 | 参数 |
| 1 | 汽车衡资质要求 | 有相应制造资质并满足技术质量要求的: 提供整秤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仪表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传感器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及附件的复印件) |
| 2 | 秤台型号 | 移动式 |
| 3 | 额定量程 | 60吨 |
| 4 | 台面尺寸 | 宽3.0m长18m |
| 5 | 数量 | 1台/套 |
| 6 | 秤台节数 | 3节或4节 |
| 7 | 秤台结构 | U 型梁钢结构模块化秤台,防滑实心引坡,使用全密封自动焊接,焊缝为连续焊缝无气孔,二氧化碳保护焊接,须经反变形处理,以便保证秤台纵向和横向的整体强度、刚度,抗压,抗扭,抗冲击,坚固耐用,达到权威机构的ISO3834-2焊接体系认证(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
| 8 | 秤台 | 钢材采用Q235,钢材品牌:国内知名一线品牌(提供材料证明文件),秤台面板厚度≥10mm,横向钢板≥18mm。 |
| 9 | 整体安装高度 | 高度≤480mm |
| 10 | 结构安全系数 | 安全系数>2.5 ,台面刚性优于1/1000 |
| 11 | 允许通过的汽车轴载 | ≥30吨 |
| 12 | 分度值 | 20kg |
| 13 | 秤台基础形式 | 无基坑/可移动(不破坏地面基础,称台整体) |
| 14 | 秤台精度 | III级 |
| 15 | 电源电压与频率 | 220VAC(-15%~+10%),50Hz±2% |
| 16 | 整秤要求 | 要求数字式汽车衡、数字式称重传感器和称重显示仪表必须为同一品牌,以确保使用中的稳定性及备品配件的可持续性,提供的数字式传感器、称重仪表、数字式汽车衡应具有国家颁发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以证****点击查看集团制作的产品。 |
| 17 | 出厂检验要求 | 设备厂家需提供有效期内总量不低于60t的砝码检定证书(全量程出厂标定) |
2.数字式传感器技术参数:
| 序号 | 名称 | 参数 |
| 1 | 形式 | 无须接线盒,串联连接,防作弊。 |
| 2 | 额定容量 | ≥30吨 |
| 3 | 最**全过载 | ≥160%FS |
| 4 | 最大极限过载 | ≥250%FS |
| 5 | 综合精度 | C3 |
| 6 | 蠕变(30分钟) | ≤±0.0166%FS |
| 7 | 非线性 | ≤±0.02%FS |
| 8 | 滞后 | ≤±0.02%F.S |
| 9 | 重复性 | ≤±0.01%F.S |
| 10 | IP防护等级 | ≥IP68 |
3.称重显示仪表技术参数:
| 序号 | 名称 | 参数 |
| 1 | 壳体 | 不锈钢 |
| 2 | 最大检定分度数 | n≥6000(提供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
| 3 | 防护等级 | IP65(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
| 4 | 仪表EMC测试 | 经过EMC测试,抗干扰能力强(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
| 5 | 传感器激励电压 | DC12~14.8V |
| 6 | 工作电压 | 100–240 VAC; 频率:49–61 Hz |
| 7 | 支持信号电缆长度 | 最长信号电缆为200米 |
| 8 | 存储温度 | -25℃ ~ 55℃ |
| 9 | 接口要求 | 串口通讯接口:提供RS232/RS485/以太网,输出方式可以为连续格式。 大屏幕显示接口: 串行输出方式,电流环信号(恒流源输出)。 |
4、工作主机
| 序号 | 名称 | 参数 |
| 1 | 工作站 | Cpu:i5 13代或以上 内存:8GB或以上 硬盘:500GB或以上 采用品牌机 |
| 2 | 显示器 | 21寸或以上 |
| 3 | Ups | ≥1kW,供电时间≥3h,在线式 |
5、其他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 1 | 户外显示器 | Led数码管显示器、字符高度5寸、显示字符6位 |
2.5其他要求:不接受只对某一标包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将被视为对整个标包的完整报价,未报价的内容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不允许分包。
3.标包划分
3.1标包划分及最高限价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数量(单位:台) | 最高限价 (单位:人民币元) |
| 1 | 60吨移动式模块化数字电子汽车衡 | 1 | ¥196800.00 |
3.2报价文件中的《报价函》中的含税总价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均不得高于本公告3.1款相应标包最高限价,否则该报价文件无效;报价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中的各分项报价不得高于本公告3.1款所列标包中相应分项的最高限价,否则,供应商成交后,采购人有权按总价不变的原则按同比例调整该分项报价。
4.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每个标包以有效报价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次低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如出现报价相同的,则以在电子采购平台上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在前的优先。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报价人应****点击查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要求完成供应商供的注册,****点击查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库的正式供应商后才能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报名。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报价人须为(数字式汽车衡)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报价人是制造商,提供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如报价人是代理商,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证明及制造商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6)报价人须提供汽车衡、传感器、仪表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须同一品牌,不得采用贴牌或不同品牌组装。仪表、传感器和秤体为同一厂家的产品,不能交叉选用多个品牌(须提供整体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仪表计量器具型批证书、传感器计量器具型式批证书,且提供批准证书及所投产品的对应传感器仪表型号的型式评价报告)
(7)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同一标包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同一标包的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同一标包的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省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的管理要求,****点击查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黑名单”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点击查看.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登记时间
从2026年 8月26日9:00时至2026年9月3日9:00时(**时间)止。
6.2获取方式
****点击查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6.3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不收费。
6.4联系人
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务必填写本次报价业务的联系人,在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以平台公告或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采购人发出的通知,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7.报价文件递交
7.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 9 月 3 日 9 时 00分(**时间)。
7.2递交地址
按要求将PDF版报价文件****点击查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8.报价文件的开启
报价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 9 月 3 日 9 时 00 分。地点:****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二楼矿业会议室。
9.其他
9.1登录
本项****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提供供应商注册、登记、获取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递交报价文件、澄清说明和补正等功能。供应商****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等有关操作。
9.2报价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9.2.1供应商请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入报价文件递交页面。供应商的电脑和网络环境****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要求。电子报价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报价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参加多个标包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分别按相应标包进行登记,并按对标包分别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9.2.2供应商在报名、报价等某一环节中的IP地址、用户代理字符串等与其他报价人均一致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该供应商将****点击查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黑名单”。
9.2.3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后,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提交与上传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报价文件一致的纸质报价文件(含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送交采购人签收。
10.报价文件
10.1.报价文件的澄清
10.1.1采购人可以通过电子采购平台要求报价人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报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报价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报价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报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电子采购平台以书面形式进行,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
报价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报价文件的一部分。
10.2报价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报价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4)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5)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报价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报价人不确认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10.3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1)报价函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报价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3)不具备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没有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5)报价人有串通报价、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6)报价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报价文件无效情形。
11.签订合同
11.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11.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需承担采购人的全部损失并将****点击查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黑名单”
12.质疑与投诉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对竞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供应商对采购人在3日答复期内作出的答复不接受的,应当在答复作出后10日内投诉;采购人在3日答复期内未答复的,应当在答复期满后10日内投诉。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质疑和投诉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应当明确质疑或投诉的请求和证明材料,并附有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详细地址、邮编等基本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3.其他补充事宜
13.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电子招标投标的操作手册,供应商自行在本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栏目下载。
13.2报价文件开启过程中若遇需要中止电子报价文件开启的情况发生时,可由电子采购平台或采购人通知所有供应商新的报价文件开启时间(含解密时间)、地点,报价人应及时查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
13.3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包括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电子采购平台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导致电子采购平台无法正常运行,应终止评审的,应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评审。
13.4本次采购活动中,某一标包若发生采购失败、质疑或投诉等情形的,不影响其他标包采购标活动的继续开展和评审结果。
14.特别提示:本采购项目为企业采购,不属于依****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范围。
15.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站****点击查看集团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方式:156****点击查看7613
****点击查看
2026年 8 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