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眼科广角激光扫描眼底照相机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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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
联系人联系人8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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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74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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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所有设备和部件达到国家相应的标准,保证质量。

二、相关标准:

所有设备和部件必须符合产品的相关技术、安全的国家现行标准。

三、技术规格: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

一、设备名称:广角激光扫描眼底照相机

二、数量:1台,预算单价80万元,预算总金额80万元

三、主要技术要求

3.1 成像原理:共焦激光扫描成像

▲3.2 扫描范围:超广角成像模式下≥240°

3.3光学分辨率≤5um/像素。

3.4光源:≥三种波长,含488nm、520nm、785nm等(须须提供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3.5免散瞳

3.6可拍摄瞳孔最小直径≤2mm。(须提供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成像速度:≥6帧/秒。

▲3.8屈光补偿:-30~+30D可调。

▲3.9 动态监视:≥1500超广角近红外实时监视、观察并记录视网膜及玻璃体动态影像功能

3.10多模式:具有彩照、无赤光、自发荧光、脉络膜成像等多模式(须提供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3.11拍摄方式:具备自动拍摄、手动拍摄两种拍摄模式。

3.12采集速度:≤0.2s

3.13软件功能:超广角阅片平台,自动、手动拼图功能;支持长度、面积、杯盘比的精确测量以及标记功能。(须提供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3.14数据、图像可传输和存储。

3.15数据处理终端配置不低于:四核CPU,12G内存,1T硬盘, 独立显卡(显存≥700MB)

配置要求: 主机、激光扫描摄像头、头架运动组件、电动升降台、****点击查看工作站等

3.16显示器:≥ 27寸彩色显示器(分辨率≥1080p)。

3.17 设备使用期限≥8年。

3.18****点击查看医院现有网络系统,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之中

3.19 配置专业台车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货物交付 (若甲方因现场原因要求延期交货的,乙方应按照甲方另行通知的时间内完成货物交付)

2)交货地点:****点击查看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中标人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

五、服务标准:

1、产品安装调试及培训

1)中标人须提供产品的详细配置清单,注明不包含的选配件,没有标注的,视为设备的标准配置,需提供给院方。

2)中标人必须提供保证满足上述主要参数及配置的全新产品,确保院方购买的设备出厂日期不超过1年(以中标时间为准),且必须为最新机型和最新的硬件、软件版本,否则不予验收。

3)中标人负责产品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培训、技术协助,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售后及维保

1)如所投设备为国产品牌,需提供整机全保≥3年;如所投设备为进口品牌,需提供整机全保≥2年。中标人应在质保期内提供上门维修服务,并进行终身维护。中标人在接到用户要求对所购仪器进行维修通知时,应在2小时内给予明确的解决措施;如需中标人派员,则应在2日内派出专门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

六、验收标准:

1、测试验收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 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3)****点击查看财政局《****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执行,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织验收

5)验收主体:采购人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6)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

7)验收程序:一般程序验收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①项目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可根据违约情形,决定解除合同,另行组织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②中标人应按时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并积极配合采购人进行验收。

③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④如验收不合格,中标人须更换合格货物、辅材或重新进行安装与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如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中标人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付款人:****点击查看

2)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预验收通过并出具《设备开箱验收记录单》,待乙方提供合同总金额等额的增值税发票、设备开箱验收记录单复印件、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后,甲方财务部门依据审批程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设备稳定运行,经甲方终验通过并出具《设备运行验收记录单》《固定资产验收交付使用单》,待乙方提供医疗设备终验单据复印件、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后,甲方财务部门依据审批程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60%;设备终验合格正常运行至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乙方提供付款申请函、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后,甲方财务部门依据审批程序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以上所付款项均为无息支付)。

2、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包括软件)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上述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