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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我办拟开展《国际航线补贴及航空集货补贴阶段性绩效评估》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项目承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进一步加强物流航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梳理评估财政补贴资金对航空通道效能的促进成效,提升国际航线补贴及航空集货补贴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点击查看(以下简称“市口岸物流办”)拟开展《国际航线补贴及航空集货补贴阶段性绩效评估》项目。
二、项目内容
开展《国际航线补贴及航空集货补贴阶段性绩效评估》撰写工作,研究成果以可编辑电子文档及纸质文稿(装订成册)形式提交,主要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国际航线补贴及航空集货补贴政策实施情况;
(二)财政资金对航空通道拓展及航空集货业务发展的促进效果评估,分析补贴资金对国际航线拓展、航空集货能力及航空通道服务效能提升等方面的实际影响,总结成效与不足;
(三)国内其他城市国际航线补贴及航空集货补贴政策的对标研究;
(四)基于评估结果和对标研究,针对补贴管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航空通道发展等方面,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补贴政策优化建议及下步举措。
三、服务时间
2025年8月—2025年11月(具体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项目完成时间为准)。
四、经费预算及来源
本项目最高报价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拾伍万元整),来源为财政资金,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比选单位资质要求
(一)比选单位应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可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比选单位熟悉了解国内主要城市航空枢纽发展现状、扶持政策内容以及扶持政策对枢纽发展促进作用;
(三)研究团队负责人应具有开展本项目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精力,确保研究成果的实用性与前瞻性,能切实满足我办的相关要求;
(四)研究团队成员应以满足上述要求的专业人士参与,有从事此类评估项目的相关经验;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六、报名材料
报名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一)比选单位企****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五)承接项目申请;
****点击查看公司或单位情况简介。
注:1.参加此次比选的各报名单位应于2025年7月31日(星期四)17:00前提交报名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递交至**省**市高新区交子北二路17****点击查看机关第六办公区14楼1422办公室,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qq.com,逾期不予受理。
2.请各报名单位自行下载比选文件(见附件),并按照要求自行准备响应文件。
七、比选方式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向****点击查看提交报名材料,通过资质审查的单位可进入比选环节。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点击查看小组成员根据参选单位及其提交比选文件的相应情况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项目承接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合同。
八、比选时间地点
定于2025年8月1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省**市高新区交子北二路17****点击查看机关第六办公区14楼1424会议室进行比选。响应文件由各单位自行携带至比选现场。请参与比选的单位在比选开始前15分钟到达比选现场。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老师;联系电话:****点击查看6114。
十、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检查委员:028-****点击查看6108。
附件:《国际航线补贴及航空集货补贴阶段性绩效评估》项目比选文件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