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城市有机更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金惠小区)中标候选人公示

景宁县城市有机更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金惠小区)中标候选人公示

结果-候选人公示 浙江 - 丽水 - 景宁畲族自治县
发布于 2025-05-22
景**城市有机更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金惠小区)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信息时间:2025-05-22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景**城市有机更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金惠小区) 招标序号:景招A[2025]020号

招标单位:****点击查看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1日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及电话:何旭伟 0578-****点击查看955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365天

公示时间:2025年05月22日至2025年05月26日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不足5名全数进入),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单位名称

预中标价(元)

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注册号

1

**景源****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392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张景伟

浙23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7985

2

丽****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392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梅根香

浙23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7799

3

****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392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陆云兰

浙23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0884

4

****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392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郑梅梅

浙23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56

5

****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392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陈春满

浙23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643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点击查看办公室关于修改**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0578-****点击查看073。

公示单位(盖章):****点击查看

时间:2025年05月22日

附件(1)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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