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对已报废资产进行回收处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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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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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已报废资产进行回收处置的公告

我单位报废到期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现需有资****点击查看公司,对已报废的13件固定资产(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空调、电热淋浴器等)详见附表 (实物13件)进行回收,****点击查看公司可在公告时间内向我单位报名,最终选定单位将按照资质、报价和信誉评价等因素综合择优确定。

一、工作内容

对我单位已报废的资产进行回收。

二、报名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

3.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处理明细资产所需各种资质等

三、报名方式

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邮寄材料报名的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四、报名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须提供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单(按附表1填列并加盖公章)。

5.报名材料须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6日(7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六、报名地点

**省**县保城镇保兴东路32号财政大厦。

七、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先生 ****点击查看9220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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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8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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