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 疑 人: ****点击查看**公司
地 址: **省**市**人民北路青丰小区3栋3单元405室
法定代表人: 张柱桥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150****点击查看7135
贵司于2025年6月11日通过邮件递交的关于项目名称:**县2024****点击查看学校办学条件设备设施采购 项目(重)(项目编号:****点击查看)的质疑函原件,针对其中贵司所提质疑事项,我中心对此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核实。针对贵司质疑事项,我中心现作出答复如下。
附件信息:
****点击查看**公司质疑答复.pdf (275.3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