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公安局办公耗材及办公用品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宿州市公安局办公耗材及办公用品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7-22
灵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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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办公耗材及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二、成交信息:

一包(****点击查看办公耗材)成交供应商名称: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市****点击查看公司、**市****点击查看公司、**汇宇****点击查看公司、**市现代****点击查看公司

二包(****点击查看办公用品)成交供应商名称:

****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用品店、****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

三、评审专家名单

吴伟(组长)、纵原、虎号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元一居然之家A1办公楼11楼1115室,联系方式: 130****点击查看0888。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银河一路508号

联系方式:陶警官 0557-****点击查看1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点击查看

地 址: **市元一居然之家A1办公楼11楼1115室

联系方式: 陈工 130****点击查看0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0****点击查看0888

一包:****点击查看办公用品最终成交报价汇总表.docx

二包-****点击查看办公用品最终成交报价汇总表.docx

附件(2)
二包-宿州市公安局办公用品最终成交报价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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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包:宿州市公安局办公用品最终成交报价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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