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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公司舱室家具专有协议-2025年5月第66批次1个采办包****点击查看0527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点击查看公司舱室家具专有协议采购 | 采购范围: 主要技术指标: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 2025年6月 |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点击查看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点击查看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4.体系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认证范围须至少包括办公家具、钢木家具、金属家具等相关类别的生产或制造。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点击查看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5.业绩要求:(1)(开标环节须信息公开)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生活家具或办公家具的供货业绩,该合同已结算金额不低于50万元,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相关资料原件备查。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供货合同(如有,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结算金额不低于50万元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 (2)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提示: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以上各项内容必须完全涵盖,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导致废标)。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5)业绩资料原件备查。 信誉要求: A、****点击查看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 )。 B、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点击查看.cn)。 C、****点击查看商行****点击查看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D、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E、应答人在《****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F、应答人应在****点击查看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G、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H、应答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项目仅限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投标,不接受加工贴牌制造。 制造商要求: 制造商需满足:按发标时询价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保证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提供厂房证明,若自有厂房需提供投标人的房产证明、实物照片;若租赁厂房需提供有效期内且承租人需是投标人的租赁合同、实物照片等,租赁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期限、合同服务内容及合同签署页。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为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点击查看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联系人:唐蕊0755-****点击查看2083,邮箱:tangrui2@cnooc.****点击查看.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点击查看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点击查看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