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沙海关关于购置电瓶车项目采购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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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三沙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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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条件

**海关关于购置电瓶车项目已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采购。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海关购置电瓶车项目;

(二)具体需求:详见《**海关购置电瓶车项目采购项目需求书》(以下简称“项目需求书”);

(三)完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次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三)报价要求:****点击查看服务所需的单价、人工费、税费、利润等一切为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费用;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135000元;

(五)质量要求:为保障我关工作人员日常办公,结合三****点击查看岛高温、高湿、高盐、高辐射的环境因素,电瓶车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满足三****点击查看岛使用的选型维保及三**保密要求(详见附件)。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具备能承办本项目的有效合法证照(证照中营业范围、业务范围与本项目相关);

(三)截至报名截止之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具备在三****点击查看岛提供售后维保的条件;

(九)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报名及比选文件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1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间,下同);

(二)报名地点:**市海秀西路9****点击查看海关海秀办公区2楼208房;

(三)报名时须递交以下报名材料(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介绍报名人前来报名的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含报名人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等);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经采购人审查,报名材料符合要求的,提供“项目需求书”。

五、响应文件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17:00,地点为**市海秀西路9****点击查看海关海秀办公区2楼208房;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执行部门一律拒收。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关;

地 址:**市海秀西路9****点击查看海关海秀办公区2楼208房。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99****点击查看1689;

监督单位:****点击查看监察室;

举报电话:0898-****点击查看8110。

附件:附件11座封闭电瓶车技术要求(挂网).docx

**海关

2025年9月15日

附件(1)
附件11座封闭电瓶车技术要求(挂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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