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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机场航站楼部分商业**经营权转让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机场航站楼部分商业**经营权转让项目(第二批)招标人为****点击查看。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年**机场航站楼部分商业**经营权转让项目(第二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机场航站楼部分商业**经营权转让项目(第二批)
2.2 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6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兼投兼中,详见附件一。
2.4 项目地点:**新桥国际机场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商**位于**机场航站楼,**总面积约1487㎡,共分为16个标段;业态有餐饮、零售、休闲服务业态。其中:
一标段包含3#商铺和52#商铺。其中,3#商铺位于航站楼0米层国际到达大厅陆侧,面积61㎡;52#商铺位于航站楼8米层空侧4号登机口对面,面积45㎡;
二标段为7#商铺,位于航站楼8米层出发厅T岛东侧,面积65㎡;
三标段为19#商铺,位于航站楼8米层空侧14号登机口对面,面积57㎡;
四标段包含20#商铺和39#商铺。其中,20#商铺位于航站楼8米层空侧14号登机口对面,面积140㎡;39#商铺位于航站楼8米层空侧8号登机口对面,面积170㎡;
五标段为21#商铺,位于航站楼8米层空侧14号登机口对面,面积160㎡;
六标段包含23-1#商铺和53#商铺。其中,23-1#商铺位于航站楼8米层空侧13号登机口对面,面积45㎡;53#商铺位于航站楼8米层空侧3号登机口对面,面积30㎡;
七标段为23-2#商铺,位于航站楼8米层空侧13号登机口对面,面积39㎡;
八标段为40-1#商铺,位于航站楼8米层空侧8号登机口对面,面积71㎡;
九标段为42#商铺,位于航站楼8米层空侧7号登机口对面,面积72㎡;
十标段为45#商铺,位于航站楼8米层空侧6号登机口对面,面积114㎡;
十一标段为48#商铺,位于航站楼8米层空侧5号登机口对面,面积45㎡;
十二标段为49#商铺,位于航站楼8米层空侧5号登机口对面,面积41㎡;
十三标段为50#商铺,位于航站楼8米层空侧4号登机口对面,面积45㎡;
十四标段为54#商铺,位于航站楼8米层空侧2号登机口对面,面积60㎡;
十五标段为55#商铺,位于航站楼8米层空侧1号登机口对面,面积87㎡;
十六标段包含56-1#商铺和56-2#商铺。其中,56-1#和56-2#商铺均位于航站楼8米层空侧10号登机口旁,面积总计为140㎡,每间商铺面积均为70㎡。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及第五章招标范围及有关要求。
2.6 最低限价: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7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①所有标段投标人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四、六、七、十、十四、十五标段为餐饮等业态,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口岸卫生许可证,且经营项目须在许可范围之内。
3.2 业绩要求:
(1)除十一标段外的其他所有标段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之一:
①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民航年旅客吞吐量1000万人次及以上机场商业**经营业绩。
②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年旅客发送量3000万人次****点击查看车站商业**经营业绩。
③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商业综合体商业**经营业绩。
④投标人具有国内不少于10 家的所投标段相同业态店铺经营经验,同时提供正在运营店铺具体位置信息及业绩合同供核实。
业绩①的证明材料:旅客吞吐量以2020年(含)以来任意某一年度官方公布的年旅客吞吐量为准,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及官方发布的旅客吞吐量数据截图。
业绩②的证明材料:旅客发送量以2020年(含)以来任意某一年度官方公布的年旅客发送量为准,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及官方发布的旅客发送量数据截图。
业绩③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及商业综合体建筑面积证明材料(网站截图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等)。
业绩④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正在运营店铺具体位置信息及业绩合同供核实。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评审信息,否则须另提供合同甲方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2)十一标段业绩要求:无。十一标段为文创业态,不受以上①②③④条资格业绩限制。
3.3其他要求:
一、二、十三、十四标段:所投品牌为投标人直营品牌,须提供品牌商标注册证书(若所投品牌为国际品牌,其商标注册地不在国内〈包含大陆、港、澳、台〉但在中国境内的三级及以上品牌授权代理商或中国区总代,按直营品牌商认定)
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五、十六标段:所投品牌如为投标人直营品牌,须提供品牌商标注册证书(若所投品牌为国际品牌,其商标注册地不在国内〈包含大陆、港、澳、台〉但在中国境内的三级及以上品牌授权代理商或中国区总代,按直营品牌商认定)。所投品牌如为专营品牌,须提供品牌授权证明(如非品牌方直接授权,须提供可追溯至品牌方的多级授权文件)。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25日17时00分
4.2 获取地点:投标人应当登录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点击查看.com)或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点击查看.com/)获取
4.3 获取方式:在线下载
本项目多标段,投标人应分标段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分标段获取文件的导致无法申请招标文件的后果自负。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分标段上传至对应标段,如上传标段错误,投标无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5日9时30分(同获取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点击查看.com)”或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点击查看.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9月5日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点击查看.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点击查看.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点击查看.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点击查看.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 址:**新桥国际机场
邮 编:230031
联 系 人:毛女士、叶工
电 话:0551-****点击查看7341、0551-****点击查看7094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紫云路888号
邮 编:230051
联 系 人:李阳、张智博
电 话:0551-****点击查看1370、173****点击查看5682、0551-****点击查看1374
7注:应急客服电话:0551-****点击查看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11.其他事项说明
11.1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点击查看.com)”或“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点击查看.com)”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11.2电子化交易要求: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点击查看.com)”或“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点击查看.com)”(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www.****点击查看.com/nd/a_8f80a7ec-911f-4c4d-a123-f****点击查看880f045.html);咨询热线:400-0099-555。
(5)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工具客户端”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toolcdn.****点击查看.com/tools/BidderTools.zi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