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二龙山村饮用水改造工程(二次)磋商公告

十堰市郧阳区二龙山村饮用水改造工程(二次)磋商公告

发布于 2025-09-09

招标详情

十堰市郧阳区安阳镇二龙山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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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二**村饮用水改造工程(二次)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市**区二**村饮用水改造工程(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点击查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22日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项目名称:**市**区二**村饮用水改造工程(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点击查看101.96元

5、采购需求:安装超滤膜过滤设备,以及全村饮水入户管道更换等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点击查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支持乡村**、支持科技创新、支持合同信用融资、促进绿色采购等方面的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2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

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及身份证扫描件,其中安全员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6.3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6.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以上相关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6日,每天09:00至11:30,14: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区新天地金色港湾6栋1单元202

3、方式:现场领取;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应当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3.1 (1)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资格证明或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有资料,资料须加盖单位鲜章装订成册,核查无误后留存资料。

(2)本公告中申请人资格要求对财务状况、纳税、社保、履约能力可提供承诺函;

3.2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周六周日不接受文件领取事宜。采购文件将按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4.售价:0元/份。

5.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除本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外,供应商须是**农村资产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注册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s://nyt.****点击查看.cn/nczcjy/syswz/),注册成功后报名本项目,采购文件仅在两种报名方式同时成功后发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5年9月22日9点0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9点30分(**时间)

3、地 点:****点击查看开标室(**市**区新天地金色港湾6栋1单元20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郧****点击查看水厂五组水厂巷41号

联系方式:189****点击查看5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新天地金色港湾6栋1单元202

联系方式:193****点击查看7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尚先生

电 话:193****点击查看7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