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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市**区**东路3号第6栋101号建筑面积5543.16平方米车间、仓库房地产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9-0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10-0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3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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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点击查看8900.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5-04-30 | |||||||||||||||||||||||||||||||||||||||||||||||||
评估机构 | ****点击查看土地房****点击查看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点击查看8900.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点击查看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
特别 | 1、转让标的第一层实际为****点击查看**公司所有(因历史遗留问题,未办理权证变更手续),****点击查看**公司已授权委托****点击查看办理整栋房地产的挂牌转让事宜。 2、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资产照片仅作参考,交接以实物现状为准,**联交所不负责组织现场踏勘,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查阅评估报告(编号:湘**房评[2025](估)字第572号、**联交所备查),对转让标的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3、转让标的存在历史遗留问题,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当自行与转让方联系并对标的情况进行尽职调查和现场实勘,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见附件)。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本公告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4、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转让标的所属土地用途为综合(住宅)用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建设用地,共有宗地面积为1812.66平方米,其房屋规划用途为车间、仓库。根据现场实勘,转让标的大楼现状用途为商业、仓库等。 6、转让标的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的家具、电器、存货等动产的价值。 7、转让标的已全部出租,共有9份租赁合同(其中租期至2025年10月23日合同1份、租期至2026年1月23日合同1份、租期至2026年6月30日合同4份、租期至2026年7月12日合同1份、租期至2026年7月23日合同1份、租期至2027年6月30日合同1份;8份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支付方式为季付、1份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支付方式为半年付。**联交所备查。)。交易双方自办理资产移交的次月1日开始,转让标的所产生的租金由受让方享有;如转让方已提前收取应由受让方享有的租金,则由转让方返还给受让方。 8、转让标的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原承租方如需行使优先购买权,则须在本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提交受让申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通过E交易产权电子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优先权可多次行使)。 9、特别提示:本项目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后,还需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鉴证复核,取得鉴证复核通知书后产权交易合同方能生效,并办理后续产权交割相关手续;若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鉴证复核相关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出具鉴证复核通知书,则视为未通过鉴证复核,本项目自动终结,资产交易合同自动解除,受让方已缴纳的所有款项,由**联交所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至此,转让方、受让方、**联交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均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及权证变更的工作,**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站(www.****点击查看.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将交易保证金汇****点击查看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成交价格为转让底价。 4、公告期满,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竞买)保证金。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受让方(即最高报价者)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5、意向受让方应当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应当签署该文件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8、转让价格含增值税。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及权证变更的工作,受让方取得不动****点击查看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为准。**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2、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项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3、标的资产交付前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各项契税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成交后,面积以不动产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 | )的 、 、 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 标的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莫先生 188****点击查看6355(工作时间,请提前一天预约) 踏勘要求: 1.自然人本人踏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自然人委托他人踏勘:受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踏勘: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踏勘时,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订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09-05 09:00:00 至 2025-10-09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点击查看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E交易网(www.****点击查看.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点击下载)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点击查看000.00元,截止时间2025-10-09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点击查看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 ②受让方如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拒绝按公告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包括但不限于不按公告约定签订成交确认文件、《资产交易合同》及支付成交价款),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③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 ||||
竞价安排(如征集到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增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挂牌截止后第一个工作日9:30-1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成交价≦3000万元的部分费率为2.4‰,3000万元-6000万元的部分费率为2‰,6000万元-10000万元的部分,费率为1.5‰,分段累加。 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成交价≦3000万元的部分费率为3.2%,3000万元-6000万元的部分费率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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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汪女士185****点击查看5623 |
标的报名 | 毛女士 137****点击查看7121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市**中路三段569号**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技术支持 | 毛女士 137****点击查看71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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