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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县范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已由 ****点击查看改革局 (项目审批、****点击查看机关名称)以 大发改〔2025〕48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点击查看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级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上级资金占比70%,县级配套资金占比30% ,招标人为 ****点击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一期总占地面积约73.03亩,总建筑面积160340.13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3#楼、4#楼、5#楼、6#楼、7#楼、8#楼、9#楼、30#楼、31#楼、32#楼、33#楼、C-1#楼、C-2#楼、C-3#楼、C-4A#楼、一期地下车库、一期总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873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1607.13平方米。建设地点:**县万大街东侧,**东**侧。
【2】计划工期:总建设周期为18个月,即自2025年11月1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
【3】质量标准: 勘察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建设工程的勘察、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49855.54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信誉要求:【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点击查看委员会现场查询,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查询)。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3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2】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5】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6】 拟投入人员应提供近六个月由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个; 【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其他:1.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3.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0-01 09:00:00 至 2025-10-14 17:00:00 (**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0-22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远程异地评审”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点击查看,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提出,联系人:李世卓,联系电话:0311-****点击查看107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点击查看**服务中心
电话: 0310-****点击查看021
电子邮箱: ****点击查看@163.com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县范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 投标人/供应商 | 4500 |
****点击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
**省**市**县天雄路450号 | 地址:**市**区首体南路22号楼10层 |
056900 | 邮编:10000 |
靳路 | 联系人:李世卓 |
186****点击查看1977 | 电话:0311-****点击查看1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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