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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韩江**砚峰路工程管线迁改工程监理(第二次) | ||
正常 |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点击查看 | ||||||||||||||||||||
投资项目名称 | **市韩江**砚峰路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市韩江**砚峰路工程管线迁改工程监理(第二次) | ||||||||||||||||||||
标段(包)名称 | **市韩江**砚峰路工程管线迁改工程监理(第二次)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省**市 | ||||||||||||||||||||
资金来源 | 申请地债及融资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申请地债及融资解决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工程施工阶段至全部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结算期、缺陷责任期满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控制、信息和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 ||||||||||||||||||||
招标内容 | **市韩江**砚峰路工程管线迁改工程监理(第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韩江**砚峰路工程管线迁改工程监理(第二次)****点击查看改革局文件以《关于**市韩江**砚峰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潮发改投审[2022]25 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点击查看,项目业主(建设单位)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为申请地债及融资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省**市 2.2建设规模:**市韩江**砚峰路工程管线迁改是为满足**韩江**砚峰路工程项目城市规划建设配套工程开展需求,建设内容包括项目沿线涉及的电力、通信、水及燃气管线迁改。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87 日历天(实际日期按照委托人在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竣工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阶段至全部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结算期、缺陷责任期满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控制、信息和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投标人须符合以下(1)、(2)项要求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1)电力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有效资质的企业; (2)通信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有效资质的企业; 3.2 拟派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1)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2)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需提供通信部分注册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通信工程)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3 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发生因监理原因导致的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 3.4 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点击查看.cn/index.html) 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 布之日起倒算)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 3.5 至 本 项 目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为 止 没 有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网 址 : https://www.****点击查看.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审时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 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来,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 工程师均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3.7 **省外的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 记平台”(网址:http://210.****点击查看.73)录入相关信息; 3.8 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命确认书》签 字确认(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字确认,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交)。 3.9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需满足: (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以承接电力工程监理任务的一方为牵头方。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盖章,以及联合体各方对自身单位资料盖章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须出现单位名称及盖章的,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 备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14天前,中标人需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点击查看.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若中标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将被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另行确定中标人,并扣除相应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8日9时30分(**时间)前登录**市公共**交易网(wwww.****点击查看.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填写“招标文件下载登记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按钮(投标人应确认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报名截止时间****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系统操作详见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指南,****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68-****点击查看020)。 4.2请各潜在投标人报名后密切留意系统中项目发出的补充、澄清、答疑等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8日9时30分(具体时****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公告为准),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场。 5.2 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 网上确认数字签名。(详细操作方式****点击查看交易中心(www.****点击查看.com)首页-资料下载-工程交易-“建设工程投标系统系统使用指南-投标人”,咨询电话0768-****点击查看020)。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署明联系电话。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解密完毕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30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30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5.4 逾期送达(上传)的或者未送达(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予受理。 5.5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及一套纸质版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叁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盖章、签字后的复印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点击查看.com)、****点击查看交易中心(www.****点击查看.com)、**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点击查看.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凤新东路与 地 址:**市**东路753号天誉商务 **大道交汇处**楼4 楼 大厦东塔8楼806室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邮 编:510080 邮 编:510080 联 系 人:刘工 联 系 人:苏工 电 话:0768-****点击查看806 电 话:020-****点击查看4890-810、137****点击查看5039 8. 监督投****点击查看管理委员会,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书面(签字或盖章)提出(投诉书格式见附件),****点击查看委员会举报,举报地址:**省****点击查看**市委****点击查看宾馆北侧一楼,电话:0768-****点击查看200。 2025年8月7日 | ||||||||||||||||||||
工期(交货期) | 187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投标人须符合以下(1)、(2)项要求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1)电力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有效资质的企业; (2)通信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有效资质的企业; 3.2拟派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1)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2)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需提供通信部分注册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通信工程)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3 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发生因监理原因导致的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 3.4 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点击查看.cn/index.html) 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 布之日起倒算)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 3.5 至 本 项 目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为 止 没 有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网 址 : https://www.****点击查看.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审时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 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来,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 工程师均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3.7 **省外的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 记平台”(网址:http://210.****点击查看.73)录入相关信息; 3.8 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命确认书》签 字确认(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字确认,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交)。 3.9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需满足: (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以承接电力工程监理任务的一方为牵头方。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盖章,以及联合体各方对自身单位资料盖章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须出现单位名称及盖章的,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 备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14天前,中标人需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点击查看.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若中标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将被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另行确定中标人,并扣除相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点击查看交易中心(www.****点击查看.com)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08-08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8-28 09: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8-28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8日9时30分(具体时****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公告为准),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场。 | ||||||||||||||||||
开标方式 | 线上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5-08-28 09:30:00 开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 ||||||||||||||||||
公告发布媒介 |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点击查看 | 办公地址 | **省**市**区凤新东路与**大道交汇处**楼4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电话 | 0768-****点击查看806 |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办公地址 | **省**市**区**市**区**东路753号天誉商务大厦东塔八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苏工 | 联系电话 | 020-****点击查看4890 | ||||||||||||||||||
招标监督机构 | ****点击查看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68-****点击查看200 | ||||||||||||||||||
发布责任人 | 苏智斌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