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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在学校804会议室举行“评价认定无人机项目建设项目(二次)”代理事务的公开比价。按照最接近平均数中标的原则,中瀛****点击查看公司以费率的86.37%,获得代理资格。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5年09月19日至2025年09月22日)。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灵城镇钟灵大道**山隧道西500米,联系电话:055****点击查看9001。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村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县钟灵大道西段隧道西500米行政楼911室
联系方式:胡振义 055****点击查看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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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