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中的隐藏条款可能会淘汰80%的投标人

招标文件中的隐藏条款可能会淘汰80%的投标人

正文内容

招标文件里还有“废话”没错,就是每份招标文件中“吧啦吧啦...”那些我们连多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的“废话”,你确定这些“废话”你都读过吗都读懂了吗


附件 投标人资格 附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证书,项目经理的执业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且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请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哪些有哪些规定是不是有点懵逼,反正招标文件每次都这么说。具体《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如下: 第二十二条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原来第二十二条有六条!还有个说明!每一条都可以作为废标的条件,就这条通用条款估计80%以上自认为标书大咖们都没有注意到,废你没商量。再说第2条“2、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证书,项目经理的执业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且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一建证要的是注册证,不是考试发的那个证,专业是机电工程。再体会一下什么是“ 且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那就是 这个项目经理和投标人有劳动合同(证明在本单位)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证明在职)严格来说一个都不能少!第3条“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要求你不要联合体,就不要傻傻强强联合去投标,顺便承诺一下本企业独立投标。这些还都只是招投标中冰山一角,各位别还没进战场就倒下了,废你没商量。
附件 自以为很懂其实不懂系列 附件

读懂招标文件,这个看似再简单不过的事情,现在看看是多么难,就算是一个标书大咖也得非常小心。为啥呢和大家分享一下干货,如果一个招标文件都读懂了,说明写招标文件是比较low的,大家都看懂了他还干啥(此处省去500字)。事实上,越是看不懂的地方就越要去琢磨,往往这是招标文件的精髓,要反复去琢磨其中的深意。你品,你细品,当你明白其中的深意时就会会心一笑,写的妙呀,妙哉妙哉!如果你全看懂招标文件,那别人还怎么玩 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1****点击查看法院列入失信执行的;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点击查看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点击查看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的;5)投标人被**市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资黑名单的。**,第2****点击查看检察院开具“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点击查看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其中证明材料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三个一个不能少,少一个废标,****点击查看检察院证明材料少项目经理名字被废的。(一般是经办人粗心少开了项目经理或其他人,有的时候还把授权代表名字带上去,更加坑爹啦!到投标那天发现证明材料上授权代表根本去不了),****点击查看公司和法定代表人都没问题项目经理肯定没问题,这个解释不存在,废标!第5条“投标人被**市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资黑名单的”****点击查看机关开具证明材料,有的是外地企业不知道去那开,或是时间上来不及。废着废着,最后发现这些形式性评审并不是真正要评审指标,往往把一些有实力企业也排除在外。所以在绝大多数地方已经变成承诺性条款,按照格式填写盖章就OK,但是也还有不少地方有不少类似以上的变态格式评审指标容易造成废标。
附件 相关通用条款的理解 附件

相关通用条款理解,随机打开一份招标文件,从里面摘抄一部分通用条款内容,和大家分析一下招标文件为什么会这么写,以及如何编写投标文件和如何规避风险。 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这个是也是招标文件中经常的通用条款,在投标中经常会用到一些进口产品,有的门槛条件(初审)或是技术评分项会用到产品的检测报告、证书、产品彩页。那就存在一个问题,经常这些资料是英文的,或是中英文掺杂在一起。因为资料是厂家提供,投标人经常把资料直接放进去,后果可能导致废标或是丢分,也许厂家提供资料没有问题就因为是英文的、或是中英文掺杂。如果招标文件有这个条款,也许事后会知道自己死在什么地方。如果招标文件上没有这个条款,也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废或丢分,为什么因为专家在评标现场没有责任和义务帮你翻译英文资料,再说也不是每个专家英文功底都很好,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废标或是丢分很正常。如果提供是英文资料,首先必须提供英文资料,然后请专业翻译机构把提供的英文翻译成中文。其实很好理解,你评标用的是中文,说的是中文,大家提供资料也普遍是中文的,提供中文资料也算是为各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的平台。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这条也是通用条款,可以理解为按照招标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不依赖专家****点击查看公司了解情况,****点击查看公司,在写投标文件大家是平等的,一切以你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所以 编写的投标文件是非常非常非常重要环节,不能有任何闪失,****点击查看公司十拿九稳的项目也会丢的原因(由于标书制作失误),在标书编制面前人人平等,哈哈!再补充一句,在现场补充材料不能作为评审依据,现场只能对招标文件规定内容进行澄清、所以现场补充材料是没用的也不被认可。 前次招标失败的,招标代理机构将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参与重新招标前,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投标保证金账号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以前重新招标,第一次参加投标人是不需要重新打保证金,为什么现在需要呢这个是技术变革导致结果,现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名单是保密的也就是谁都不知道的,但是经过投标文件解密后打保证金投标人名单大家都知道了。为了防护第二次投标名单泄露问题,现在保证金都是打到虚拟账号上的(通过技术手段可以做到谁也没法了解谁向这个虚拟账号打款情况),第一次和第二次虚拟账号是不一样的,每次开标针对虚拟账号是不一样的。如果不变化虚拟账号,第一次参与投标投标人就暴露了,所以第一次流标后保证金是退还给企业的,第二次相当于重新招标,有效保护第一次投标人名单。所以,记得 流标后重新招标的项目,一定记得重新打保证金到新的虚拟账号(切记!!!)。
附件 和时间有关的“故事” 附件

其实在招标文件中的一些约定俗成的东西,我估计大家看了就看了,没有深入去想想,如果细想一下还是挺有意思的,下面和大家聊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工期和投标有效期」。

例:

投标有效期 120天
供货及安装(施工)地点
完工期限 合同签订有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投标有效期是天、完工期限是15个日历天、还有个别招标文件是工作日,「天、日历天、工作日」什么鬼,一个招标文件就是这个,前后不统一,所以一定要搞清楚区别。

日历天就是日历上的日期,每一个算一天,意思就是一周按7天算。而与之相对应的是工作日,就是在计算时把一周时间算成5天。

工作日一般是指除去法定的节假日的时间,日历天是不除去的自然天数,一般签订合同工期都是以日历天计算的。

所以如果按照一周7天算是:日历天=天=7;工作日=5。

说这个为了啥就是让各位明白招标文件中天的不同写法,意思是完全不一样的。

这就明白为啥周四周五集中发招标(公告)文件的原因了,都是按照日历天算的,****点击查看公司不上班,也没人关心项目,****点击查看公司在研究一下,走一下二天流程,等公司同意报名,ohmygod,报名截止了(报名5日历天)!

投标有效期:120天。作为投标的小达人,请回答一下什么叫投标有效期有啥作用

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为邀约人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属于邀约。邀约通过开标生效后,投标人就不能再行撤回。一旦作为受邀约人的招标人作出承诺,并送达邀约人,合同即告成立,邀约人不得拒绝。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投标人必须对自己提交的投标文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般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部分会明确要求投标有效期为多少天。假设120天,意思是说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给招标人开始,120天内该投标文件有法律效力,投标人对该文件负责,超过120天后该文件失效,投标人对文件不负任何责任。

投标行为的有效期间,即所有投标文件(邀约)中的承诺,包括价格、优惠承诺等。简单直白说,从开标截止日,开始算有效期,直到日期120天结束。

如果在有效期内,你就要对自己的投标文件负责,过了投标有效期,你就可以不对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负责。

所以签订合同一般是在投标有效期内。是不是看着简单的东西,想想都不简单。别以为经常看的内容就习以为常。

研读招标文件要求是:

所有参与投标人员至少研读招标文件2-3遍;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内容理解,不要自我臆断理解招标文件;

研读招标文件每个人「背靠背」,不允许相互干扰讨论,保持独立性;

最后每个人都非**悉招标文件情况下才开始项目启动会,大家畅所欲言,把不理解的地方提出来充分讨论,搞明白招标文件意思。

研读招标文件就是:想!你再想!品!你细品!


附件 废标还有不同说法 附件

凡是标书中出现下面的描述语句就要非常小心,必须竖着毛孔看这些语句包含前后到什么位置,这些语句涵盖所有项目最终都是废标。

1、 投标无效

2、 投标保证金无效

3、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4、 拒绝接受标书(投标文件)

5、 视为无效标

6、 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7、 否决其投标

8、 废标等

因为是废标项,所有以上内容在招标文件里面是最需注意的部分,最怕的就是制作标书人员按照惯性思维去理解招标文件。

说个案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一家投****点击查看公司就是没有仔细审查招标文件,为了标书制作精美,用A3的铜版纸彩色打印标书,那个标书美妙的令人赞叹!但是......废标!什么情况在开标现场,有公司就对照着招标文件上面相应条款,「标书需用A4装订」,此项要求是在招标文件中,标书编制要求中提出的,结果在这条要求大约二、三页后有要求:「投标文件不按照规格装订要求视为无效标」。

投标文件只能是A4装订,该公司按照A3装订,对不起!开标现场废标!「投标文件不按照规格装订要求视为无效标」这句话管的范围包括标书所有编制部分。

由于投标文件A3打印图纸,相对A4图纸大一倍,看的清楚也更为漂亮,结果被废标。

后来发****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最大的竞争对手,****点击查看公司可爽呀!由于标书制作人员经验主义,对废标条款不敏感,没有高度警惕性,****点击查看公司投标文件没有推进评标室就出局了,公司销售、技术、商务做出的巨大的努力都付之东流!


附件 招标文件废标条款解读 附件

经常看些网文小说,光环主角一般在发达或得到超强攻击招数之前都会获得什么超强再生能力啊、变态不死铠甲啊或者续命宝石之类的,这样才能更方便主角尽情的去作死,然后从容的走向霸者巅峰,同样,我们欲先中标必要先保证自己不被废标,今天就从招标文件中截取些废标条款,给大家进行一下解读,看看各位可都了解其中的意思。

招标文件原文及解读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解读:“否决其投标”就是废标。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解读:这个属于招标文件形式评审,说明招标文件授权来源合法以及投标文件格式符合要求。

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解读:对允许进行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如果用联合体投标,必须有“联合体协议”。如果没有,****点击查看公司参与投标则废标。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解读:招标文件不能大于国家法律,必须遵从法律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条款。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解读:可字面理解此句,但为啥有这个条款主要是为提供公平竞争环境,如果你提供不同报价,如果竞争不大,你说所投为高价,如果竞争激烈,你说所投为低价,对其他投标人不公平,所以是不允许的。投标中优惠报价必须反映到报价清单中,不允许总价一次性优惠。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解读:低于成本报价则废标,只要不是0或是明显低价这条可以过。高于招标文件公布的投标限价则废标。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解读:这个就是比较宽的要求了,首先可能是门槛的要求,其次是技术的实质性要求,再次是商务要求,这个就要各位非常小心,有可能是招标文件中“藏”在不易发现的地方要求。

投标人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为。

解读:通用法律条款。特别说一下电子招标有一些技术手段可以检测到。

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评审指标要求。

解读:通用条款,主要是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指标要求。

如果投标文件未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的,投标无效。

解读:通用条款,投标有效性评审要理解全面,投标文件需要通过:资格初审、技术评审、商务评审。所有的都通过才算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这就是为什么技术标都评过且已经宣布过技术打分,但最后在商务评审阶段被废标(商务标没有通过评审)。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解读:核心理解是“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这个就是为啥询标时候,****点击查看公司这些都有,就是忘记放了,如果没****点击查看公司没有,这个理解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重要的事说三遍)切记!!!如果想如光环主角一样披荆斩棘而且还不死!以上就是各位必须熟练掌握的保命技能!


附件 技术要求解读 附件

货物的种类及数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货物的技术参数以本表为准。下列技术要求不作为初审项,但作为招标人验收的标准,供货的产品须满足此标准,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供货前须向招标人提供下表要求的证书、检测报告、官网截图、原厂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等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这段文字首先在形式上已是在招标文件中是加粗了,说明这段文字比较重要( 凡是招标文件加粗或是用不同颜色标注的文字都要特别注意),仔细理解这段文字就会发现这确实很重要,阁下且听我来分析:(1)“货物的种类及数量以工程清单为准,货物的技术参数以本表为准。”说明种类及数量以清单为准,不是以技术参数表中的数量为准,给所有投标人提供统一的报价依据,如果投标人以技术参数中的数量为准也恰好和清单数量不一致,那么结果就是废标。货物中技术参数仅仅作为技术响应的依据,如果技术响应表中的参数响应以清单中的参数为依据,极有可能造成废标和扣分(清单中的参数只是一些最基本参数)。这句话是招标文件通常的写法,但是你真懂了吗了解写这句话背后的意思吗(2)“下列技术要求不作为初审项,但招标人验收的标准,供货的产品须满足此标准,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这条其实是保护招标人(业主甲方),有的公司通过虚假应标中了,后期业主对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怎么监控,就可以通过这条,不但可以终止合同还可以上报****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中标人,如果****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处理投标人造成投标人进入失信名单,投标人将长期不能投标还有连带其他方面副作用,后果将非常严重。(3)“供货前须向招标人提供下表要求的证书、检测报告、官网截图、原厂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等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实这句话是对业主供货的一个保障,保证所提供产品来路正规,是厂家规定的渠道和售后。其实这句话如果修改一下会更好就是把“供货前”修改成“签订合同前”这样对业主更为有利。但招投标总的趋势是更愿意相信投标人对招标人更为有利的方向发展,所以现在一般用“供货前”。这就可以看出虚假应标是有针对性条款的,不是中标就万事大捷了,投标人切不可为了中标虚假应标,最终上了失信名单,那将得不偿失!
附件 投标文件构成与要求解读 附件

构成及要求是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因为其中有不少废标条款,是有必要和大家分享一下。

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这句话为通用条款,给投标文件做了定性,就是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反过来说编写投标文件不能自我感觉良好,特别是技术人员最容易犯的错误是我行我素,我觉得应该怎样响应及承诺,其实不然,应是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及承诺。

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刷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响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问价您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这句其实在前面的文章已经说过了,可见这条也是一条通用条款,如果不是中文而又没有准确翻译,会有很大的风险。

投标供应商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非有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书面材料明确表明投标供应商资质(或资格)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这个条款比较关键,****点击查看公司都有资质维护人员,公司资质问题比较少,小型公司往往没有专门****点击查看公司那些资质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经常会出现问题。****点击查看公司大小,都应有专人或是兼职人员来维护资质。

这里面有个棘手问题,就是由于国家的政策调整,可能造成资质停办,名称变了、资质取消了,那么投标人怎么来响应这些招标条款呢

首先应该把老的资质放入投标文件,其次把国家主管部门相关文件及网站截图放入投标文件,说明资质问题不是自己原因导致的。

例如一级建造师注册证有效期过期问题,就是因为住建部停止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造成部分投标人的项目经理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不在有效期内,出现这个问题可以把住建部颁布“暂停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文件或官网截图放入投标文件即可。

投标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均应按A4规格制作,为借阅和环保,建议投标文件双面打印。

“这句话有点坑”,我在分析“电子标”和“纸质标”的区别中已经说过了,纸质标是“外貌协会”的、标书厚度也是一个重要指标,所以对于纸质标,我从来都是建议投标人单面打印投标文件,禁止双面打印。

一个比所有投标人都薄的纸质标书是很难中标的(没有任何依据,个人经验之谈。)

对于电子标就没有单面和双面打印的区别,问题自然消失。

本人建议:如果是电子投标,标书应适当简洁,防止页码太多打分材料被专家漏看而失分。

通过以上分析即使是招标文件中的通用条款,也要非常注意和小心,尤其是技术人员凭借自己的经验去编写标书,而没有去想这如何响应招标文件是非常危险的。

还有如何应对招标文件预埋的各种“坑”,也是你迈向大咖的必经之路。

文章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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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

》深度解读、实务指引与全过程造价管控、结算审计实务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培训时间及费用2025年7月24号—27号(24号报到)**市2025年8月7号—10号(7号报到)**市
培训费:3980元/人(含培训费、场地费、资料费、专家、会议期间午餐、结业证书等),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报名联系人:张老师 199****点击查看0076


会议内容

一、培训内容

(一)202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核心内容解析

1.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项目清单列项明确、边界清晰、增加清标内容;

2.计价方式修改为单价计价、总价计价、费率计价;

3.综合单价的构成改变、综合单价分析表新要求;

4.清单的完整性及准确性责任划分;

5.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范围、计价风险划分;

6.施工深化设计导致深化图纸与合同图纸存在差异的处理;

7.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认定处理;

8.总价合同、单价合同适用原则;

9.投标人在投标时,其导致的相关费用的处理原则;

10.甲供材费用计取和工程量清单缺陷责任承担问题;

11.清单项目按项计量编制的表示方法;

12.发包人提供材料或暂定材料价格的清单项目编制规定;

13.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依据的要求;

14.最高投标限价清单项目价格依据近期完成的同类工程施工图预算、设计概算、成本估算编制的要求;

15.投标报价应依据投标人的工程实施方案及投标工期编制;

16.发包人提供材料的材料费不计入综合单价报价,也不计入投标总价;

17.工程变更计量规定、计日工计量规定、返工工程计量规定、新增工程计量规定;

18.工程量清单缺陷规定、变更估价原则;

19.施工过程结算新规定,新增施工过程结算内容,过程结算支付比例不宜低于90%;

20.施工过程结算编制依据、工程索赔新要求;

21.部分工程量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修改;

22.部分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计量单位和计算规则修订;

23.部分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修改;

24.拆除工程及被淘汰施工工艺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删除与部分与现行设计、施工工艺相对应的清单项目增加;

25.措施项目的计算规则修订,模板工程列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算,其他措施项目按项计算。

(二)建设项目招投标造价问题

1.是否将不平衡报价部分合理调整计入

2.投标和实际施工方式不一致是否合理要求重新组价

3.如何处理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

4.考虑到招标限价较低而市场价较高,是否可以重新组价

5.如何处理中标后发包人不能接受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派的监理工程师调整施工组织设计并获得额外支付的情况

6.建设单位要求承包人公开招标,但承包人希望进行邀请招标,如何妥善处理

7.总包合同规定承包人自行复核勘察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担风险,应如何应对

8.如何确定材料调价差和调差工程量价格调整方式是什么

9.如何处理工程量清单中的错误项和遗漏项

10.招标材料中没有品牌要求,但后期甲方指定了品牌,如何进行调整

11.招标策划存在错误,需要调减项目实施内容,应如何处理

12.招标清单中按项计取的措施项是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结算

13.招标清单中的措施项没有清单量,如何进行结算

14.如何处理多次招标中暂估价材料的中标价格差异

15.如何处理要求投标人在现场踏勘后自行考虑的费用

16.如何处理人工消耗量不平衡的报价

17.在甲方供材扣除中,是否应该考虑损耗量

18.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如何进行补偿

19.不可预见的相关费用和风险,如何处理

(三)合同签订造价问题

1.漏项的专业工程暂估价费用由哪一方承担

2.如何处理招标文件规定中招标人不对限额清单准确性负责的情况,以及中标人承担的风险

3.如何计算误工时间和停窝工损失

4.如何主张损失索赔,以工作内容理解的偏差、工料消耗量水平的确定、生产要素市场价格的判断和取费决策等为理由

5.如何应对材料价格和现场管理费严重偏高的情况

6.总价合同中如何考虑索赔范围

7.承包人在索赔管理费用时,需要提供哪些依据来支撑费用核定

8.如何处理二次深化设计费用

9.风险范围是否包括设计变更

10.单方提出因工程质量问题而扣减工程量的做法是否合理

11.在单价合同中,如何调整按项包干的措施费用

12.单价项目按总价处理是否属于清单计价方式的错误,能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3.当地勘报告出现错误时,如何调整清单项目的特征

14.当隐蔽验收资料与施工图不一致时,能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5.在增建工程尚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双方口头约定计价依据参照原合同,如何处理

16.能否调整事后确定的品牌,即使招标文件中未约定

17.如何调整投标价格,当招标清单没有品牌要求但后来甲方指定了品牌

18.招标文件中给定的为0元项,能否根据实际施工结算进行调整

19.措施费的计量单位为项,能否按实际情况进行结算

20.如何处理增加部分工程的价款,以避免违规

(四)履约造价问题

1.以合同签订内容还是文件规定的执行日期为准

2.补充协议对已完工的工程是否具有约束力

3.如何处理施工合同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情况

4.在固定总价合同中,若地勘报告超出预期导致施工费用增加,应该如何处理

5.在合同解除后,工程造价应以固定总价为参照还是适用工程所在地的定额计价

6.如何确定变更单价是否受15%的约束

7.如果合同清单包干的措施费没有发生,将如何处理

8.如果合同约定设计变更,但措施费不会调整,将如何结算

9.如果合同约定总价包干,但没有招标清单,将如何应对

10.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停工,乙方能获得什么样的赔偿临建措施索赔的依据是什么

11.在甲方供材的结算中,能否扣减投标报价中的辅助材料费

12.对于固定总价合同,是否可以将后补充协议改为暂定价,金额与固定总价合同一致,并且结算审核可以全部按可调单价进行

13.对于合价包干的加固费用,是否可以按实际完成的工作进行结算

14.在合同范围内,如果措施项目漏项,是否可以自行增加报价

15.如果合同解除,如塔吊退场、劳务退场、分包退场以及材料设备采购合同解约等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对于定制加工但尚未交货的材料和钢结构,应该采取何种措施

16.如果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但实际做法与原设计有偏差,是否可以执行原投标单价

17.结算单价是否应该在招标控制价的120%之内,是否合理

18.在低价中标部分发生变更时,如何进行组价

(五)结算造价问题

1.如果固定总价合同尚未完成,如何进行结算

2.如何处理结算审核中发现的漏报项

3.是否可以根据乙方提供的发票审减进行结算审核

4.在结算审核过程中,是否需要重新计算和核对原有图纸中的工程量

5.结算书只有造价咨询企业的公章,没有造价人员签字和盖职业印章,是否有效

6.解除协议后,如何结算产生的大量租赁费和管理费是否可以按照竣工图进行结算

7.据实结算是按照实际人工费和机械费做书面签证,还是按照信息价进行调整

8.在****点击查看档案馆时,由谁承担归档整理、图纸扫描等费用

9.如何处理受征地影响的施工降效费用

10.在签订《结算协议》后,是否还可以要求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

11.如果项目的价格高于预算,应该如何进行结算

12.如果建设方未补充增建工程的招投标手续,直接将其视为合同中的增项,这样做是否合法

13.如果没有详细的招投标清单,如何进行结算

14.如果项目缺乏明确的特征和计量单位,在投标时只报了一个总费用,如何进行结算

15.如果人工费的市场价与定额价存在差额,应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

16.如果增建合同约定以定额为依据,咨询方能否审减单价如果可以采用原合同,如何确定单价

17.如何合理合法地结算施工组织措施费

18.当市场材料和人工涨价时,如果暂定合同价低于实际单方造价,应该如何进行结算

19.当图纸设计发生变更时,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费用应如何调整

20.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如果图纸设计深度不够,新增的措施费应该按实际计算还是按投标费率计取

21.当施工场地狭小、临近居民房并且周边居民阻工时,费用应如何处理

22.如果施工单位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机械设备以及前期施工效果全部毁损,如何向建设单位要求支付已施工工程及设备损坏的费用永久工程的范围包括哪些

23.当双方对材料数量的计算标准发生重大误解时,应该如何处理

(六)财政评审疑难问题

1.如何考虑钢板桩租赁和摊销费用

2.静载试验和钻芯取样检测费用由哪方负责承担

3.如何确定变更方案是否合理或过度变更

4.是否合理以当地信息价提供的指标参考为依据来确定临时设施费

5.是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按项包干的措施费

6.施工方如何去举证赶工费

7.招标控制价中的材料价格问题

8.材料价差比较大已经超过了暂列金额,如何处理

9.暂列金额与材料调差的关系

10.暂估价专业工程的招标费用问题

11.专业工程暂估价招标,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作为招标人,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应该列在签约合同价中的哪里

12.施工单位延期了,建设单位出了说明,不追究施工方延期责任,建设单位出的说明算不算违背了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若判定为违背了合同实质性内容,作为第三方审计单位,该如何处理

13.甲供材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14.“甲供材”领料量和按计价规范计算的工程量不一致问题

15.“甲供材”领料量(甲乙双方有签认),和按计价规范计算的工程量,偏差较大时,可否直接采用领料量(实际用量),作为结算工程量

16.甲乙双方约定的包干价是否有效审计方要求提供包干价内事项的签证,是否合规若双方约定的包干价无效,该如何进行结算

17.合同约定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招标清单中没有列出该项目,如何处理

18.中标后合同约定将暂估价项目按照总价包干计价,是否可行

19.项目延期是否有法定依据

20.政策性调整与人工费调整文件带来的影响

(七)结算审计疑难问题

1.在投标时已经报的取费标准,是否可以进行审计调整

2.当报价不平衡时,是否可以要求审计重新组价

3.当已经过监理和建设单位签字确认的签证单,但审计方认为工程量虚大时,应如何进行结算

4.隐蔽性工程已完成验收,审计方是否可以进行破坏性试验并扣减费用

5.尽管施工许可证未办理,施工方已经进行了一些前期工作,是否可以争取降效费

6.对于未列入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乙方报价是否超过市场价,甲方是否有权干涉价格

7.未形成工程实体的措施项目,是否可以按照漏项处理

8.对于亏损严重的土方开挖及外运工程,是否可以进行调整

9.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费用,应如何处理

10.第三方清标后提出的价格是否可以作为结算依据

11.审计方是否可以修改预算单价和合同总价,是否违反了合同

12.现场实际发生的费用如果没有经过财评认定,是否可以进行结算

13.在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范围之外的货物、设备、软件的总包采购价格如何确定

14.当清单项目具有相同特征但报价不同的情况下,如何处理

15.如何应对清单与图纸不一致的情况

16.对于没有项目特征和具体方案的措施项目,是否可以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进行调整

17.当信息价偏高时,是否可以根据市场价格进行审定

18.当施工补充协议与备案的施工合同不一致时,如何进行结算

19.当施工合同与中标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不一致时,是否构成黑白合同

20.当图纸量少于招标量时,是按总价合同结算还是按实际完成的图纸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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