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LED灯器采购项目(4海里) |
| 品目 | 货物/设备/水上交通运输设备/航标灯、闪光器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处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07日 18:1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8月05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8月07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陈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点击查看1688-160/114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区仑头环村东路438****点击查看航标处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郑工020-****点击查看4056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女士/陈女士 020-****点击查看1688-160/114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LED灯器采购项目(4海里)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的“综合评分表(适用于包组 1)”中“(一)备注: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北斗三代通信方式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更正为“(一)备注: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物联网通信(中国电信)方式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2. 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合同格式条款”的“(二)乙方逾期交付 LED 遥测灯器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1‰的滞纳金。(三)甲方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除应当支付合同款项外,还应当每日按合同总价的0.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支付的除外。”更正为“(二)乙方逾期交付 LED 遥测灯器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0.1‰的滞纳金。(三)甲方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除应当支付合同款项外,还应当每日按逾期金额的0.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支付的除外。”。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澄清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处
地址:**省**市**区仑头环村东路438****点击查看航标处
联系方式:郑工020-****点击查看4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 王女士/陈女士 020-****点击查看1688-160/1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陈女士
电 话: 020-****点击查看1688-16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