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公告大不动产公告〔2025〕100号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公告大不动产公告〔2025〕100号

发布于 2025-04-08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5〕100号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5〕100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18)**县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961号

唐世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镇草西街67-69号希望苑1幢1楼商业

****点击查看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川0923执35号之一

2

川(2018)**县不动产登记证明第****点击查看790号

****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县支行

抵押权

****点击查看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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