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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国道208**司马至**刘庄段改扩建工程ZCB4项目部
减水剂 采购询价函
各受邀报价单位:
****点击查看国道208**司马至**刘庄段改扩建工程ZCB4项目部(以下简称“采购方、甲方”)因项目推进要求,拟将 减水剂 线上询价式进行招标采购。各报价单位(以下简称“供货方、乙方”)若有意向,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9月29日09:00前将****点击查看公司发布询价的媒介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基本情况
国道208改扩建项目ZCB4标段起止里程为:K1046+300~K1072+802.9,线路全长 26.503km。项目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我部为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工程量占整个标段预算价的45%。暂定我部施工起止桩号为K1060+050-K1072+802.9,线路长12.753km。
2.项目询价内容
2.1本次询价采购物资为KTPCA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缓凝型)593.2吨。最终以结算数量为准,共计1个包件,详细数量与具体交货地点、供货期等信息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询价单位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报价单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报价单位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报价单位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报价单位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二、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1.资格最低要求
报价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合法纳税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经营范围的销售商。
2.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方须提供至少一个建设项目的(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供货)供货业绩(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3.信誉最低要求
3.1 报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2 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因质量原因被质量监督部门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投标状态。如有必要,询价单位有权对报价文件中有关内容进行调查核实,报价单位应给予配合。
4.其他要求
4.1 报价单位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4.1.1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4.1.2 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2报价单位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4.3报价单位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4若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未履行其在合同下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采购方可根据询价结果与其他供货方签订备选合同,待中标人无法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时启用。
三、质量标准
1.总则
1.1询价文件中的材料规格数量仅供报价中参考用,具体供应材料规格数量以设计图纸为准。
1.2报价单位在成交后的供货期间,运输应符合环境保护及国家相关安全要求,严格贯彻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发的规定。
2.采购物资名称及技术要求
采购物资名称:KTPCA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缓凝型)
材料质量要求:满足GB8076-2008 混凝土外加剂规范要求
3.质量保证
3.1确保全部产品质量达到国家和业主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有关标准、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
3.2质量保证期满足采购方、业主方相关规定要求。
四、验收标准
1.检验与验收
1.1乙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送货单等必要文件。
1.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及监理单位应按乙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外观质量验收。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
1.3物资经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根据送货单,甲方向乙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
1.4甲方出具验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甲方,但并不解除乙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
五、货物数量与单价条款
1.供货数量:所列数量仅为暂定数量,如遇工程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数量需求发生变化,甲方有权进行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接受。数量变更通知发出前,到达甲方收货地点处的货物,由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验收与支付价款。
计量方式:以乙方所供保通物资随车送货单为依据,现场计数点验,依据本次询价要求的保通物资标准规格尺寸执行。
2.报价单价:投标报价为物资运送到指定地点的含税到场价格,包含税款和运费等。
税票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一票制(税率暂定为13%)。
六、支付条款1.甲方因建设单位未按时或未足额向甲方支付工程款,甲方未能对乙方按约定比例支付,此情况不视为甲方违约,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
2.付款方式:
(1)货款的支付方式:本合同货款按以下 ① 方式进行支付。
① 使用现款支付;② 使用期限为 6 ****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银行实际承兑使用期限为准);
③ 使用期限为 6 个月的****点击查看银行实际承兑使用期限为准);④ 使用金融产品支付:供应链融资(贴息费用由甲方支付);
⑤ 其他支付方式: / ;
⑥ 混合支付(由上述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支付方式构成): ①+④ ;
注:货款支付过程中,甲方如有其他付款方式要求,另行协商,付款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3.付款支付比例及时间为:
(1)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乙方于每月的23日前凭甲方签****点击查看材料部门办理相关结算手续。经双方核对无误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甲方在收到发票30个日历天内,向乙方支付已结算金额的97%货款。
(2)剩余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2个月满后,30天内无息支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材料质量的保证责任。
七、其它与本次询价有关的规定
1.供货方必须提供产品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以及采购方和业主相关要求规范。
2.采购方在成交供货方后,采购方有权对成交材料的型号及技术指标做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货方指定邮箱。
3.售后服务:本次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货方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方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方使用,供货方必须承担由此带给采购方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询价响应供货方必须完全响应以上售后服务承诺,否则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4.报价单位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文件要求,成交供货方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评审、定标原则:在所有的询价文件符合或高于询价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采购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文件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1)未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2)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
(3)询价响应内容、技术标准、售后服务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6.此次采购询价为本批货物的首次采购询价,若询价响应投标方报价不符合采购方预期值,采购方可发起第二轮询价。若询价响应投标方报价符合采购方的预期值,双方将建立**关系。
7.投标方在线上进行报价。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笋 电话:180****点击查看6172 邮箱:****点击查看@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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