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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点击查看AI智慧教室系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8月10日14时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AI智慧教室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类型:工程
预算金额:45万元
最高限价:449500.00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报价。
采购需求:****点击查看AI智慧教室系统项目,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或参加采购活动前三个月(不含参加采购活动当月****点击查看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凭据: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的凭据,****点击查看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个人所得税除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的凭据,如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如果供应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以说明其免税或无需缴纳的依据和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七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09日17时30分。
2、地点:凡有意参加磋商活动者,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领取采购文件。
3、售价:300元/份,领取采购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4、方式:请有意参与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于2026年8月09日17时30分前联系代理机构领取采购文件(联系人:董**,联系方式:189****点击查看9056,邮箱:****点击查看@qq.com),未领取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8月10日14时(**时间)。逾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响应文件纸质文档。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点击查看开标室(**市**区北大街108****点击查看中心8楼北区),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8月10日14时(**时间)。
2、地址:****点击查看开标室(**市**区北大街108****点击查看中心8楼北区)。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金额:伍仟元人民币。
(2)磋商保证金形式:应当以现金、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账户汇出的,需注明用途:XXX项目(项目名称)保证金。
(3)磋商保证金接收账户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秦灶支行,账户:1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193739。
(4)磋商保证金截止交纳期限: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致(**时间,磋商保证金由供****点击查看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因供应商未缴纳磋商保证金或未按照采购公告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产生的磋商保证金无效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未成交供应商退还其磋商保证金(无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其磋商保证金(无息)。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现场磋商模式。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西寺路20号
联系人:施老师 张老师
联系方式:0513-****点击查看20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北大街108****点击查看中心8楼北区
联系人:董**
联系方式:189****点击查看9056
邮箱:****点击查看@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
电话:189****点击查看9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