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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工作车辆维修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8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07-16,更正为:2025-08-06。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8-05 09:30:00,更正为:2025-08-21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8-05 09:30:00,更正为:2025-08-21 09:30:00。
一、更正原公开招标文件中第3.3.2.商务要求中序号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现更正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二、更正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服务要求中项目报价要求:1、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及工时价格清单,结合本企业实际,按统一总价报价(根据总价计算出下浮率)。
注:其余未列明的工时费用,价格基准按《**省汽车维修工时定额》(T/CQFX001-2024),材料价格按市场综合价,并结合中标供应商的下浮率执行价格结算。
现更正为:项目报价及结算要求:1、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最高限价结合本企业实际,按总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2、结算要求:根据中标人的总报价折算出下浮率后按材料及工时价格清单中的价格同比例下浮后*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
注:其余未列明的工时费用,价格基准按《**省汽车维修工时定额》(T/CQFX001-2024),材料价格按市场综合价,并结合中标供应商的下浮率执行价格结算。
下浮率应是最终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各项修理项目的综合下浮率,应包括维修、人工费、质量检测、市区内拖车费、税金等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对不发生材料费的小修、调整和检测免收工时费),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9日
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采购文件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合同约定。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会**金带路39号
联系方式:0834-****点击查看1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会****点击查看街道滨河路243号
联系方式:0834-****点击查看10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敏敏
电话:0834-****点击查看102
****点击查看
2025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