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力量参与苏曼殊故居、沥溪简氏宗祠保护利用项目需求的公示

关于社会力量参与苏曼殊故居、沥溪简氏宗祠保护利用项目需求的公示

发布于 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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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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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各界:

2025年7月31日,****点击查看政府同意,****点击查看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了**区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利用文物建筑名录(第一批),分别为苏曼殊故居、沥溪简氏宗祠两处文物建筑。现公示期已满,为引导符合参与保护利用****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通过公开竞争方式确定参与主体,现将项目需求、参与主体资格要求、需提交材料等公示如下,请有意向且符合要求的单位于规定时限内将材料提交至香****点击查看体育局,我局将对所收材料开展评审,确定参与主体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2025年8月25日至8月31日)。

一、项目名称

社会力量参与苏曼殊故居、沥溪简氏宗祠保护利用项目

二、项目需求

(1)按照《文物建筑开放导则》要求,社会力量承诺出资不少于100万元,活化利用苏曼殊故居、沥溪简氏宗祠****点击查看博物馆、****点击查看艺术馆等,每年投入不少于20万元经费负责两处文物建筑日常保养维护和运营管理,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申请单位需与业主单位签订委托运营管理协议,且需提交苏曼殊故居、沥溪简氏宗祠陈列展示方案(委托具相关资质或专业经验的团队负责设计),并报文物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陈展。

(2)利用文物建筑作经营管理,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同时不得开设私人会所或高档娱乐场所,不得对文物建筑本体造成破坏,不得将文物建筑转让或者抵押、质押等。

(3)场所内可适当配套文创手信和轻餐饮(如咖啡、奶茶)等业态,为来访市民和游客提供丰富多样的文化休闲体验和活动,为**市**区的历史文化保护作出积极贡献。

三、参与主体资格要求

(1)具备国内注册的合法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内有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等;

(2)具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投****点击查看公司(含成员企业)有文保建筑修缮、场馆运营、物业管理等业绩经验的可优先考虑。

四、需提交材料

(1)本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中国平台下载的本单位信用报告;

(4)投标人简介及投标人、****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有关文保建筑、场馆运营、商业运营等业绩情况;

(5)依据《文物保护法》相关要求,提供两处文物建筑可行性运营管理建议方案,方案需包含:**分析、定位分析、空间活化建议、展列陈示方案、资金投入预算等;

(6)承诺书(请在附件处下载模板)。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材料提交时限、地点

时限:2025年8月31日前

地点:**市**区****点击查看广场B区三楼310室

咨询电话:0756-****点击查看170


附件:承诺书模板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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