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高红生不慎将坐落在**市海甸五中路6号五福园A-1708房(第17层),证号为****点击查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上述坐落的不动产权证书。现声明下列证书作废。
2025-09-03 09:30 |
权利人 | 高红生 |
证号 | ****点击查看 |
坐落 | **市海甸五中路6号五福园A-1708房(第17层) |
面积 | 159.48平方米 |
备注 |
声明人:高红生
2025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邱怡,联系地址:**市怡心路9号房屋档案大楼2楼;联系电话:****点击查看4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