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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清单
转出方名称:****点击查看
联系人:李宣进
联系电话:157****点击查看3373
特别 告知
1、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阅读《资产清单》,并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联交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资产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联交所不组织意向受让方实地勘验。
2、转让资产存放在****点击查看内。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3、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平台(www.****点击查看.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点击查看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8、本次资产转让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开具13%增值税发票,如遇国家税务政策变化需要调整增值税税率时,按调整后税率开票。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按如下要求进行资产交接:
1、受让方需自行前往办理资产交付或授权他人代为办理。交通、差旅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拆卸,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资产进行安装、处置,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3、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吊、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4、标的资产搬移、拆卸、安装、处置、外运、协调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另行支付拆除、清理、处置、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且不能破坏转让方指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
1、缴纳:金额50000.00元,截止时间2025-08-27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竞价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点击查看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按公告约定履行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及支付交易价款等相关义务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能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联交所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