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点击查看(荒地乡2号矿)临时用地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通过专家审查,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点击查看**局自然**开发利用股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陈 哲
联系电话:0998-****点击查看056
附件:
****点击查看**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