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财政局关于遴选第三方开展 财务结算的招标公告

东方市财政局关于遴选第三方开展 财务结算的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5-09-25

招标详情

东方市财政局(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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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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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关于遴选第三方开展

财务结算的招标公告

****点击查看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市八所镇预制示范小区项目财务结算向社会公开招标。请有意向的相关单位按照招标公告的有关要求积极响应并提交相关的投标文件,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情况

1.招标单位:****点击查看(国资委)

2.项目名称:预制示范小区项目财务结算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结束。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

二、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有合法经营权;

2.参选机构须具备决算审计服务必须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人数;

3.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破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

4.有能力按照业务委托方要求按时财务结算工作任务的承诺。

5.应具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提供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亲笔签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点击查看服务所必需的行业资质或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参加本次报价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5.报价函或者报价清单,报价函另单独密封,各封口衔接处盖章,格式自拟;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的截图;

6.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络查询结果;

7.2023年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财务评估报告。

参选机构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投标响应文件须采用不可拆卸式胶装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允许出现活页、漏页、错页和夹页,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承担。以上材料全部盖章,并以密封形式送达。

五、报名地点及时间

报名地点:****点击查看中心4楼东****点击查看管理委员会4012室。联系人及电话:许兰艺,****点击查看3585。

报名时间:2025年9月24日至9月29日(工作日),每日8:00--12:00,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六、遴选程序及办法

(一)参选单位须按遴选公告要求装订成册密封包装并加盖印章后在规定时间递交(可邮寄)。

(二)出现以下任何一项者作为无效处理:

1.曾有犯罪记录的。2.参选单位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提供的材料不充分的。3.参选单位遴选文件没有按规定装订成册或密封包装的。

(三)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按照****点击查看的评估项目内容,结合评估依据提供优惠价最低者为中选单位。如果最低优惠价出现相同情况,则以年度纳税最高、年度业绩最好依次作为参考,确认中选单位。本遴选公告的未尽细节,以最后签订的合同书为准。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