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某部**地区副食品配送采购意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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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意向需求概况:
我部将组织**地区副食品配送项目采购,现就相关需求指标进行网上公开征询,欢迎相关供应商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名称:某部**地区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指标需求:
(一)经济技术指标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无重大违法的承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企业为非外资独资、参股或控股企业。
3.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方,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参股、管理关系。投标方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部采购活动的处罚。
4.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方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可证》(以上所列证照必须是通过年检的有效证件,如证件处于年审阶段,投标人应提供年审受理回执复印件,并承诺中标签订合同时提供通过年审的证件)。企业经营范围应涵盖此项目所有品类,有稳定的货源,能够提供不少于500种的常用副食品,在日常需求保障上不低于95%。
6.****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7.在**地区具备实体经营场所或者库房、中转仓、****点击查看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要求:
(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履约。
(2)服务地点:**省**市**区4个食堂。
(3)控制下浮率: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依照市场行情按照中标折扣率定价【即结算价格=基准价×投标折扣率】进行结算。其中基准价以双方约定的市场(首选参考价是**马王****点击查看公司提供的报价单,如无甲方特殊要求,同类商品以均价为基准价,对于该市场无法提供报价商品的,依托****点击查看大市场、****点击查看菜市场等市场询价基础上进行协商确定),结合供应商投标的折扣率,确定下个月的副食品价格,供应商有效报价打折区间为105%-85%(示例:原价是100元,打折90%,折后是100*90%=90元),投标打折高于或低于上述规定的视为无效投标。
(4)项目分包:物资分3个包统一招标,每个包选取1家供应商中标,每家中标供应商为**营区4个食堂配送副食品。
第1包:禽蛋、畜肉及其制品类、水产及其制品类等,年采购量共计约350万人民币;
第2包:蔬菜类、豆类及其相应制品等,年采购量共计约170万人民币;
第3包:调料、粮油、乳制品、水果等,年采购量共计约180万人民币。
四、征询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对需求指标中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质疑,或提出对需求指标的完善意见,我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为下一步正式采购提供更加合理的技术参数。欢迎各供应商踊跃提出意见建议。
五、公示时间及建议、意见受理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建议、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邮箱:****点击查看@163.com)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三)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意见反馈:王女士 191****点击查看3646
附件:经济技术指标和商务要求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