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须为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的设计和施工资质:(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设计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投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包括: (1)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2)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有市政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3)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设计方派出;(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5)拟投入现场管理人员在本项目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任。拟投入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要求为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2025年5月-7月)社保证明材料)。 3、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无行贿犯罪查询的网页截图。 4、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点击查看.cn/)的信用服务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受罚黑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 5、根据《****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省外投标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的人员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查询结果截图)审查。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任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另一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3)组成联合体单位不超过3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