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条例》精神,着力提升我市个体工商户发展内生动力,****点击查看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我市个体工商户“名特优新”评定活动,经过前期申报、推荐和入库审核,现对通过最终评审的30家**市“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8日。
投诉、异议热线:158****点击查看9642(829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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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2日
【关于公布2025年**市“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评选结果的通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