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第一中学(高中)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采购(第三批)—学校“立德树人”导视系统建设终止公告

五河县第一中学(高中)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采购(第三批)—学校“立德树人”导视系统建设终止公告

发布于 202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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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学(高中)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采购(第三批)—学校“立德树人”导视系统建设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共有3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经评审后,合格投标人数量不满足法定数量,本次采购终止。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投诉,联系方式:0552-****点击查看211。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学

地址:**县头铺镇城南工业区兴潼路20号、**县**镇青年路67号

联系方式:0552-****点击查看567、0552-****点击查看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路与**路**西100****点击查看广场9栋1506室

联系方式:156****点击查看5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锋、丁井利(采购人代表)、梁俊杰(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552-****点击查看567、0552-****点击查看082(采购人代表)、156****点击查看5023(采购代理机构)

终止公告.pdf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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