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朝阳县城区污水处理设施维修改造(民生应急)工程—实验室设备和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朝阳县城区污水处理设施维修改造(民生应急)工程—实验室设备和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4-10-24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TP12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092
工程名称 **县**污水处理设施维修改造(民生应急)工程—实验室设备和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标段名称 **县**污水处理设施维修改造(民生应急)工程—实验室设备和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编号 ****点击查看
建设单位 ****点击查看 联系人 王振磊 联系电话 150****点击查看0087
工程类别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省﹒**市﹒**县 建设地点 **省**市**县**街道波赤村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1 ****点击查看**公司 792970.000元 30 合格 90.23 能满足本次采购内容的营业执照 孙婷婷
2 鎏美(朝****点击查看公司 793516.000元 30 合格 85.93 能满足本次采购内容的营业执照 门靖博
3 ****点击查看**公司 793075.000元 30 合格 85.1 能满足本次采购内容的营业执照 王增力
公示开始时间 2024-10-24 公示截止时间 2024-10-28
填报单位 ****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人 李爽 联系电话 150****点击查看5557
备注说明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