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智能化升级改造

永春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智能化升级改造

发布于 2025-08-07

招标详情

永春县公安局
联系人联系人10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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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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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94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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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受****点击查看委托,****点击查看对****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智能化升级改造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智能化升级改造的潜****点击查看省政府采购网(zfcg.****点击查看.cn)免****点击查看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9日 09时30分00秒(**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智能化升级改造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970,654.93元

采购包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智能化升级改造):

采购包预算金额:8,970,654.93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950,528.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点击查看9900-其他信息化设备 执法办案区智能化设备采购 1(批) 执法办案区智能化设备采购 8,192,172.93 工业
1-2 A****点击查看2399-其他制冷空调设备 其他设备空调等 1(批) 其他设备空调等 778,482.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中标人将采购项目预留份额向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1、投标人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里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合同总金额的80%以上。分包对象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2、如果投标人本身为中小企业,视同符合上述资格条件,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为判定标准;3、****点击查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1)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三、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采购包1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采购包1适用,按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采购包1适用,按照财政部《关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8-07 至 2025-08-14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点击查看省政府采购网(zfcg.****点击查看.cn)免****点击查看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8-29 09:30:00(**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省**市**县展览城二****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开标室2****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大道959号

联系方式:0595-****点击查看5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县府路8号4楼

联系方式:0595-****点击查看5666、181****点击查看9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生

电话:0595-****点击查看5666、181****点击查看9111

网址: zfcg.****点击查看.cn

开户名:****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2025年08月07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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