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法院强制执行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
2025-07-02 16:10 |
不动产权证证号 | 琼(2020)**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948号 |
权利人 | ****点击查看公司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不动产单元号 | 460****点击查看00001GB02189F****点击查看0007 |
不动产坐落 | **市**区博巷路3号**阳光3号苑2#楼8层A房 |
备注 |
****点击查看
2025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陈文燕,联系地址:**市**区**公园路1****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服务大厅,联系电话:****点击查看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