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景观绿化提升施工总承包项目更正公告(2025-JQ17BZC-G3003)

某单位景观绿化提升施工总承包项目更正公告(2025-JQ17BZC-G3003)

发布于 2025-09-18

项目所在地:**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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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一、原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景观绿化提升施工总承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7.184万元

最高限价:62.45万元

二、首次发布时间:2025年9月15日

三、变更内容:

(一)招标人报名申请接收邮箱更正为:****点击查看@163.com

更正后内容为:凡有意申请谈判者,请于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谈判报名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送至****点击查看@163.com。《谈判报名申请书》样表详见附件,相关资料为:1.报名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附法人和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近1年内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保证明);2.《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单位公章)3.《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账号信息等;5.《保密承诺书》(样表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二)质疑由招标人受理,受理电话更正为:0595-****点击查看9067

更正后内容为: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3日内提出,但是对开标的质疑应当在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对中标候选人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期间内提出;对评审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内提出;对定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现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质疑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谈判活动,作出答复后即自动转入后续的招标工作环节(需要委托相关单位或者第三方进行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质疑处理期限内)。

质疑由招标人受理,受理电话:0595-****点击查看9067,地址:**省**市**区。

(三)变更后谈判文件将再次通过邮箱发送至已报名供应商邮箱

(四)其余内容不变

四、本采购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