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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就鹿**南郊昌祥小区保障性人才租赁住房改造提升工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项目性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
四、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鹿**南郊昌祥小区保障性人才租赁住房改造提升工程设备采购 | 1 | 批 | 182 | 鹿**南郊昌祥小区保障性人才租赁住房改造提升工程设备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本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
1)符合《**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购领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发售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2月06日起至2023年12月21日,每日9:0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投标供应商可现场购买或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点击查看@qq.com。)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市**区慈凤西路32号2楼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3年12月26日13时30分整;**市**区慈凤西路32号2楼2号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12月26日13时30分整;**市**区慈凤西路32号2楼2号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本项目无须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其他事项:
1、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1、供应商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1.2、投标人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1.3、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4、投标报名登记表(原件)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3、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小组投诉。[潜在投标供应商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4、****点击查看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点击查看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投标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6、书面质疑受理地点:**市**区慈凤西路32号2楼,联系人:潘女士,联系电话:0577-****点击查看8822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慈凤西路32号2楼
联系人:潘女士,联系电话:0577-****点击查看8822/133****点击查看5005
采购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娄先生,联系电话:0577-****点击查看1552
****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小组
联系电话:0577-****点击查看1552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2023年12月 05日
关于鹿**南郊昌祥小区保障性人才租赁住房改造提升工程设备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示参考《**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就鹿**南郊昌祥小区保障性人才租赁住房改造提升工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3年12月12日上午11: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市**区慈凤西路32号2楼,外地可传邮件,邮件:****点击查看@qq.com,邮件原件必须签字(盖章)。联系人:潘女士,联系电话:133****点击查看5005。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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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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