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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点击查看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省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点击查看科协开展第一届**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我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托举名额及经费支持
**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在全省范围内遴选,每年遴选不超过100人,本次托举培养周期为2026年-2027年共2年,项目经费不少于5万元,省科协对部分被托举人按照2万元标准给予经费支持,****点击查看学院(二级单位)配套不少于3万元经费。
二、人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科研诚信规范;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
(二)年龄在32周岁(含)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全职在**省工作的中国籍公民;女性或医学领域的被托举人年龄可适当放宽2岁。
(三)自然科学类、工程与技术科学类、农业科学类、医学科学类及交叉学科的一线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四)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突出的科研潜质,有较好的协作精神和优秀的学风道德,有独立完成科研项目的能力。
三、推荐单位、托举单位和推荐名额
****点击查看科协通知要求,****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协会(简称:校科协)作为项目推荐单位限推荐4个名额,各二级单位限额推荐1-2人(排序)。被托举人所在单位(****点击查看)为项目的托举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点击查看科协)
1.执行托举工程的总体安排,制定工作方案。
2.****点击查看委员会,组织被托举人的推荐、审查、评审、公示、上报。
3.形成培养机制,为被托举人的成长发展提供**或平台支持。
4.****点击查看科协统一要求,开展由本单位推荐的托举人托举情况的评估和验收。
(二)托举单位(****点击查看)
1.制定托举人培养计划。
2.为被托举人搭建培养平台。
3.提供配套经费,确保培养周期内项目总金额不低于5万元的经费保障,并做好项目的总结工作。
4.协助被托举人配备至少1名具有相同或相近研究领域的高层次专家作为培养导师,鼓励在学术团体、企业或高校院所选配多名培养导师,进行联合培养。
5.****点击查看科协的监督,并按要求提供项目相关材料。
有以下情况的无推荐或实施资格:年检结论最近一次为“不合格”或最近两年连续为“基本合格”的团体会员;受省科协通报批评,或在限期整改、撤销团体会员资格等处罚影响期内的团体会员。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审核把关。****点击查看学院(二级单位)对申报人科研诚信、作风学风和材料不涉密等情况进行把关。要对申报人的理论水平、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及科学道德等方面情况由确切的了解,并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一)被托举对象在托举周期内应积极落实培养计划、****点击查看科协组织开展的教育培训和科技创新等活动,及时反馈个人成长情况,接受评价考核。
(二)被托举对象在项目期内公开发表的项目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应注明:“**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或“LiaoningYoungEliteScientistsSponsorshipProgram” 字样。
(三)已经入选国家或省级人才培养工程(计划)的青年科技人才不作为推荐对象。推荐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推荐渠道推荐。
五、材料报送
(一)《**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表》电子版1份(可编辑)、纸质版2份。
(二)《推荐对象汇总表》电子版(可编辑)、纸质版各1份。
****点击查看学院(二级单位)根据推荐人情况撰写托举培养计划(包括对被推荐人的培养目标、经费保障、具体培养工作计划、措施及平台等内容)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各1份。
(四)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星期一)11:00,逾期不再受理。
七、联系方式
科技处人文社会科学科
联系人:刘丽 孟思雯
联系电话:(024)****点击查看8861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